编辑: ddzhikoi 2019-07-02

8 加深了解保障内容 保障限额如何运作? 疾病组别1至4及6: 每个疾病组别的保障限额乃独立计算 , 因此 , 即使您已就早期严重病况及严重病况从某一疾病组别获支付 赔偿 , 亦不会影响您於其他疾病组别的索偿. 只要个别疾病组别的保障限额仍未用完 ,您於该疾病组别的保障仍会继续生效直至受保人年满86岁 (下次生日年龄) .倘若其中一个组别的赔偿金额已达上限 , 我们仍然会提供早期严重疾病保障及/ 或严重 疾病保障 , 直至用完所有疾病组别的保障限额. 疾病组别5: 此组别的严重病况只可以作为您於本计划的首次严重疾病保障索偿 , 方可获支付赔偿.而且 ,该严重病况 必须只符合 「末期疾病」 、 「失去独立生活能力」 或 「完全及永久伤残」 病况之定义 , 并且不能符合其他疾病 组别之任何受保严重病况之定义. 只要早期严重疾病保障及/ 或严重疾病保障之已赔偿总额少於当时保额的100%, 即使受保人已年满86岁 (下次生日年龄) ,我们仍会继续提供保障 . 如何提出多次索偿? 假如早期严重疾病保障及/ 或严重疾病保障的已赔偿总额超出当时保额的100%,受保人必须由确诊日期起计 存活最少14日,并同时符合於本小册子内 「尊尚危疾加倍保的产品概要」 部分列明的 「索偿严重疾病保障的 等候期」 、 「就前列腺癌提出第2或3次索偿的条件」 及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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