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9-07-02
公告编号:2019-022 证券代码:833305 证券简称:万仕隆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宁夏万仕隆冷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给予宁夏万 仕隆冷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 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给予宁夏万仕隆冷冻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5月28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5月24 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宁夏万仕隆冷冻科技股份有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住所地:宁夏回 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经天东路

76 号. 陈晓华,男,1966 年9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孔德媛,女,1982 年9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未在

2018 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 告, 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以下简称 《信 息披露细则》 )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 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 公告编号:2019-022 则(试行) 》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第1.5 条的相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

2018 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细则》 )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 能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 》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第1.5 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1、给予宁夏万仕隆冷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 信档案;

2、给予陈晓华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3、对孔德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及相关规定,若公司 在2019 年6月30 日 (含

2019 年6月30 日)之前仍无法披露

2018 年年 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若公司在

2019 年6月30 日(含2019 年6月30 日)之前仍无 法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所采取的给予公司及 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不申请诉讼或行政复议. 2.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治理公司,诚实 公告编号:2019-022 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民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 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3.针对信息披露违规事实, 公司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公司将尽快聘请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预计将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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