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9-09-08
1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0-031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0 年8月17 日发 出会议通知,于2010 年8月27 日下午 2:30 时在公司

2001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9 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董事熊刚先生因公出国在外而未能亲 自出席会议,并已书面委托董事杨国威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YEUNG Kwok Wei Richard( 杨国威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与会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2010 年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

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 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

2010 年9月2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杨国威先生、刘一女士、纪晓东先生、熊刚先生、濮 利康先生、 向荣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杨雄胜先生、 钱法仁先生、申卫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 名候选人的简 历附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产生前,第四届董事会现有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 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时方自动卸任.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本议案时, 将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雄胜先生于

2002 年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 独立董事候选人钱法仁先生于

2007 年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申卫星先生于

2010 年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任职资格:经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 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 何处罚和惩戒. 提名程序:上述候选人均是由股东或董事会推荐,提名程序符合《公司 法》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换届选举的程序: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 《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上述候选人的学历、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董事、独立董事职务的要求;

同意将上述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独立董 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3、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告的《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3 附件: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YEUNG Kwok Wei Richard(杨国威)先生:1949 年4月7日出生,澳大利 亚籍, 香港工程师学会资深会员 (HKIE Fellow) , 电气工程专业, 工商管理硕士. 自1973 年7月曾先后在香港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布朗・勃法瑞公司(BBC) 、ABB 公司、阿尔斯通电力公司、阿尔斯通输配电公司的发电及输配电业务不同部门相 继担任不同职位,从项目销售经理到高级副总裁,阿海法输配电(AREVA T&

D SA) 中国地区首席代表及区域副总裁,现任阿尔斯通电力公司(为阿尔斯通公司集团 的一部分)国际事务部区域总监(香港、湖北省) .杨国威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的董事并任董事长,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一女士:1969 年3月20 日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历,于1991 年在上 海海运学院水运经济系毕业后,先后在壳牌中国发展有限公司、道达尔(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及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及内控经理等职务,现任公 司的控股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地区财务总监.刘一女士为本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董事,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Guy Chardon(纪晓东)先生:1949 年5月20 日出生,法国国籍.纪晓东 先生

1972 年毕业于巴黎高等综合理工学院, 获得机械工程学位, 并于

1975 年毕 业于巴黎 Ecole des Mines, 获得硕士学位.

2003 年10 月,纪晓东先生加入阿 尔斯通并曾担任阿尔斯通汽轮机部高级副总裁,目前,纪晓东先生任阿尔斯通热 能产品部高级副总裁.加入阿尔斯通前,纪晓东先生先后担任英国 Imerys Paper Europe 高级副总裁 (2001-2003),Manoir Industries Group 首席执行官 (1998-2001),法国 Labinal Group 执行副总裁 (1995-1998) ,位于芝加哥的

4 American National Can 高级副总裁 (1991-1995),Pechiney Rhenalu 总裁兼首 席执行管 (1983-1991).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前,纪晓东先生曾在法国政府任 文职职务,并担任对外贸易部部长的特别顾问和总理的特别顾问.纪晓东先生为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董事,其本人未持有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亦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熊刚先生:1957年6月21日出生,加拿大国籍.1988年获加拿大魁北克大学 国立行政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硕士学位, 1986年获国际行政管理高级研究班毕业文 凭;

1981年获上海的华东师范大学文学学士学位.现任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 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共事务.熊刚先生于1988年1月至2005年8月供职于加拿大的 魁北克水电公司,担任高级市场推广顾问、中国业务总监和亚洲商务总监等职, 负责在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的业务开发和项目管理;

2001年至2007年任美亚电力 有限公司北京首席代表, 负责政府关系事务及业务发展;

加入阿尔斯通公司之前, 熊刚先生就职于美国AEI亚洲有限公司,任中国首席代表和业务发展总监.熊刚 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董事,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亦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符合 《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Dominique Pouliquen(濮利康)先生:1960 年3月3日出生,法国国籍.

1981 年在法国巴黎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后毕业于法国巴黎政治学院 (Institute of Politic Studies in Paris).在银行任金融分析师一年后, 濮利康先生为多家大型跨国工业企业提供了

6 年涉及提高产能、 质量管理和软件 生产的咨询顾问服务.1989 年,濮利康先生投身 IT 业,并先后在业务发展和销 售管理领域担任要职.1996 年,濮利康先生在离开了与 Sema 集团合并的 Telis 集团后,以项目经理的身份加入阿尔斯通交通运输.其间,他负责阿尔斯通交通 运输销售和市场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实施.此后,他曾先后担任阿尔斯通交通运输 市场总监和阿尔斯通交通运输服务部亚洲区总监.2001 年,他被任命为阿尔斯 通交通运输产品与战略部高级副总裁并成为交通运输管理委员会的一员. 凭借突 出的贡献,2005 年他又荣升为阿尔斯通列车终身维护部负责人.濮利康先生现 任阿尔斯通交通运输亚太区高级副总裁. 濮利康先生未持有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

5 司的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向荣伟先生:1953 年4月15 日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毕业,历任武汉锅炉 厂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武汉锅炉厂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

武汉锅炉集团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 经理,现任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向荣伟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 董事,其本人未持有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雄胜先生:

1960 年1月29 日出生, 中国国籍,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 南京大学会计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内部控制、会计基 本理论、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学术委员、副秘书长;

财政 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委员;

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

江苏省会计学会副 会长.河海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工业大学、浙江财经学院 等高校兼职教授;

宏图高科、S 仪化两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杨雄胜先生为本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 André CHIENG(钱法仁)先生:1953 年11 月8日出生,法国国籍,巴黎 高等综合理工学院毕业,出于对经济的兴趣,他先后就读于国家经济管理与统计 学院和巴黎政治学院.1978 年,他决定去中国任教两年,在大学里教授经济.

1980 年回到法国,被路易.德雷福斯集团派往长期专门从事对华贸易的法国公司 布兰贝拉公司任总经理.

1988 年, 该公司更名为亚义赛公司, 扩展了咨询业务, 并于同年钱法仁先生出任该公司董事长至今.2001 年起,钱法仁常驻北京,他 还兼任了法中委员会的副主席、 河北省政治经济顾问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荣誉 会员. 钱法仁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亦未受过中国

6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符合 《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申卫星先生:1970年4月24日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清华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 卫生法中心执行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卫生法学会副秘 书长兼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月旦民商法杂志》副总编辑.申卫星先生先后 获得吉林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为北京大学法学 院法学博士后,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德国科隆大学法学 院年和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的访问学者.申卫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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