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07-02
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2014 年第

1 号)

一、 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 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1月29 日证监许可 [2014]183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

2014 年4月14 日正式生效.

二、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投资于新经济相关的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 80%. 本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都要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投 资品种.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 《 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 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 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 基金法》、 《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 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摘要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 除特别说明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4 年10 月14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4 年9月30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4 年6月30 日.

三、 基金管理人 (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层

3、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层

4、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5、设立日期:1998 年6月4日

6、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 号

7、联系

电话: ( 021)38969999

8、联系人:王艳

9、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40088-50099

10、

网址:www.huaan.com.cn (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1、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 上海电气( 集团) 总公司 20%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 上海工业投资( 集团) 有限公司 20%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 ( 三)主要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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