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9-07-01

1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政办发〔2013〕161 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 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实施意见(暂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 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 》 (陕政办发〔2013〕36 号) 精神, 为切实解决基层卫生人才短缺和人员结构不合理问题, 实现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90%的患者在县域内就 诊的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 ―

2 ― 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招聘数量和条件 从2013 年起,连续

5 年在全国范围内,共为县及县以下医 疗机构定向招聘

1500 名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专业包括临床 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 拿、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卫生检验、医学影像、康复治疗 学、护理学及急需紧缺专业等.应聘人员应为获得国家教育行政 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医学 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定单免费医学生、 "农村基层人才队伍 振兴计划"引进人才及当前聘用人员,可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二、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 协议书的要求,在县(区)及县(区)以下医疗机构连续工作

5 年 以上;

(二)待遇: 1.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

3 万元;

2.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 础上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3.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4.在县(区)及县(区)以下医疗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 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

3 ― 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因地制宜, 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

三、招聘程序 定向招聘工作按照 《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 细则》 (安人社发〔2013〕14 号)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为确保定向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市上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 纪检监察、编办、发改、教育、财政、人社、住建、卫生等部门 领导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协调解决招聘工作中的重 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定向 招聘的日常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定 向招聘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卫生局按照优先考虑贫困县、 山区县、 医疗人才急缺县的原则, 根据各县区医学人才实际需求, 每年向各县(区)下达招聘计划.全市计划

2013 年招聘

225 人, 2014-2017 年招聘

1275 人(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占 60%,预防医学专业占 10%,其余 专业占 30%) .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区年招 聘计划数见附件) .

(三) 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纳入县区级事业单位编制 内管理,优先使用空缺编制、自然减员编制指标或采用先进后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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