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9-07-01
表十三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金额 说明 合计 368,617,949 102,455,060

1 1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小计 200,000 区委全会经费 200,000

2 102人大事务小计 340,000 人大例会经费 340,000

3 104政协事务小计 340,000 政协例会经费 340,000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三十三条规定,全体会议每年举 行一次.

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得临时召集之.

4 201湛江市坡头区民政局小计 5,233,778 流浪危重病人救治 50,000 退役士兵自业就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 288,778 湛坡府发[2017]1号文,我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25853 元,以每年10%的增长比例计算2018年标准为28438元,2017年秋季退役 士兵42人、冬季退役士兵40人,需2331916元;

退役士官20人(均8年兵 龄),每人标准42088元(每1年兵龄8%标准增发),需841765元,合计 3173681元,省财政配套每人10000元,全区需2153681元. 八十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 1,500,000 湛民[2015]68号,市财政负担30%,区财政负担70%;

80岁-89岁标准 30元/月,5300人,90-99岁标准50元/月,1100人;

区财政全额负担100岁 以上标准300元/月,35人. 扩大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 600,000 湛坡民[2017]11号,全区约1629人,每人限额1240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000,000 农村低保人平标准400元,全区7800人,区负担30% 城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 1,000,000 城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674元/月,全区1220人,区全额负担. 重度残疾人护理费 160,000 湛残联[2015]148号.重度残疾人全区2350人,每人每年2400元,区负担 15%,846000元(3分之一资金在残联专项资金开支,3分之一资金在福利 彩票公益金中支出,3分之一资金由区财政配套). 残疾人生活津贴费 135,000 残疾人全区1450人,每人每年1800元,区负担15%.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500,000 城镇低保人均标准580元,全区320人,区负担55%.

5 202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计 2,100,00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2,000,000 根据粤府[2014]37号的规定 2018年区本级项目支出安排情况明细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数小计 序号

42 公费医疗经费 100,000 湛坡府办发[2008]31号6205湛江市坡头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小计 5,621,508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 200,000 粤综治办?2016?1号 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区级配套资 金450,448 粤卫?2012?166号,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10年工龄以上的补助 由省、市、县、村按4.8:1.6:1.6:2比例分级承担,区级财政要承担16%的 补助资金. 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补助 1,206,000 粤财社[2017]33号 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对象(农村纯二女结扎优待奖) 区级配套 78,000 湛坡办发【2014】57号,2017年123个,2018年预算7个,共130个,每人每 月50元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及协助监护人经费 654,780 湛综治办?2017?24号 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 135,000 湛坡综治委[2017]54号1350人*100元/人=135000元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奖励金 68,040 粤卫【2014】86号,2017年14个,2018年预算10个,共24个,13人死亡每 人每月800元,1人伤残每人每月500元,省负担50%,市负担20%,区负 担30%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 2,880 湛坡人口计生局【2013】5号,2017年5个,2018年预算3个,共8个,每人 每年1200元,省负担50%,市负担20%,区负担30%.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区级配套 91,152 湛府办【2015】188号、粤人口计生委【2004】50号,2017年161个, 2018年预算50个,共211个,每人每月120元,省负担50%,市负担20%, 区负担30%.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区级配套 284,160 湛府办【2010】15号,2017年216个,2018年预算80个,共296个,每人 每月80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级配套资金 2,451,048 粤卫【2017】62号、粤财社【2017】33号,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 费人均55元,按照2016年常住人口268562,区级财政配套每人11元7179行教股代编小计 6,136,140 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小学) 4,083,880 小学人数17756人,标准1150元/人.年(区负担20%) 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学) 1,939,860 初中人数4974人,标准1950元/人.年(区负担20%) 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初中) 27,300 7人,19500元/人(区负担20%) 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小学) 85,100 37人,11500元/人(区负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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