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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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太平洋-昆明交投债权投资计划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2017-13)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 号)及《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 披露准则第

1 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 号)的相关规定,现 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认购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保资产")发行的太平洋- 昆明交投债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昆明交投债权投资计划")关联交 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

2017 年3月27 日认购昆明交投债权投资计划.

该计划由 太保资产发起设立,募集总金额不超过

30 亿元,投资期限为

10 年(5 +

5 年),计划约定收益率 5.10%,本公司认购金额为 3.00 亿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将由偿债主体昆明交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继任人,用 于昆明市黄土坡至马金铺高速公路项目("黄马高速公路")和滇中产 业聚集区 (新区) 机场北高速公路项目 ("机场北高速公路") 的建设. 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昆明交投")提供本息全额无条 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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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太保资产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双方构成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 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39 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

委托资金管理业务;

与 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13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89549569U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本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太保资产根据资产规模、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绩效 等因素,按照"固定+浮动"的原则协商确定资产管理费率的定价机 制.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本公司认购该计划 3.00 亿元,太保资产依据《委托资产管理合同》 向本公司收取委托管理费.

(二)交易结算方式 委托管理费实行按季预付、全年结算的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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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1. 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本公司与太保资产于

2017 年3月27 日正式签署协议,协议签署后即生效. 2. 履行期限:投资期限为

10 年(5+5 年).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本公司委托太保资产进行保险资金的管理运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监管规定,本公司与太保资产签订了《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由 太保资产负责本公司全部的资金运用事宜.太保资产根据《委托资产管 理合同》、投资指引和本公司的资产管理投资需求,自主进行委托资产 管理项下的资产配Z、投资决策和资金运用操作,制定具体投资策略和 风险控制策略,发出投资交易和其他相关指令.依据自身成熟完善的决 策机制,太保资产投资决策委员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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