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9-07-01

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保险金申请人;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 在与保险金申请人达成给 付金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 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义务. 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 保险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 资料之日起60日内, 对其给付保 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 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保险人最终确定 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六条 投保人选择一次性交纳保险费的,应当在合同成立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

投保 人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的,应当在合同成立时交纳首期保险费.投保人未按本款约定交纳保 险费的,本合同不生效,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投保人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的, 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 投保人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 日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若投保人未按约定交纳保险费, 保险人允许投保人在保险人催告之 日起30日内(含第30日)补交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将扣减 投保人欠交的保险费后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保险金. 若投保人在催告之日起30日(含第30日)内未补交保险费,本合同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 的24时起效力中止,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 责任. 合同效力依照前款约定中止的,投保人申请并经保险人审核同意,同时经保险人与投保 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欠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时, 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 投保人应当如实告 知.

3 /

16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 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 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 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保 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八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 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 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 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上述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不包括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第十九条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 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 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