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9-07-01
关于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落实情况的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审核期间关于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的要求,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天风证券 或 保荐机构 )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精神,对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发行人 或 三友化工 )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所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 的核查, 核查主要依据三友化工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及天 风证券项目人员实地考察、对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访谈所获得的信息.

三友化工 及其全体董事已就其提供的文件、 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了书面保 证. 天风证券所做出的尽职调查结论是根据核查过程中取得的文件和信息资料 做出的职业判断, 我们承诺对尽职调查的结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现将发行人、 天风证券及其他中介机构针对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说明如下: 保荐机构已督促发行人于

2016 年8月24 日对以下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以临 时公告的形式进行了信息披露.

一、重点问题

1、请申请人提供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依据. 请申请人说明,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除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外,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交易 内容、交易金额、资金来源、交易完成情况或计划完成时间. 请说明有无未来三个月进行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计划.请结合上述情况 说明是否存在通过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变相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 上述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范围,参照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落实情况:

2016 年8月23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进行了调减,调减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2,500 万元.

一、请申请人提供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依据.

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基本情况 在不考虑发行费用的情况下,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约为 12,500 万元. 公司作为地方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应对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继续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 务,强化规模效应,顺应市场发展方向,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可持续发展 能力和创新能力,巩固行业龙头地位.公司将以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契机,充 分发挥国有控股企业的优势,引领行业整合和 供给侧 改革,推动行业整体转 型升级,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以回报股东、职工与社会. 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优化资本结构,减少财务费用,增强抗风险能力;

同时, 本次融资进一步提升公司营运资金规模和持续融资能力,为公司顺利实现战 略布局提供资金支持,是公司全面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2、补充流动资金测算过程: A、流动资金测算假设 a、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选取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应 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会计科目期末账面价值作为计算数据. b、2016 年-2018 年营业收入预计假设 本营业收入预计不视为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的承诺. 不单独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带来的营业收入的增加. c、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预计假设 采用报告期内平均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本营业收入增长率预计不视为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的承诺. B、具体测算过程 a、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测算 单位:元 项目 占营业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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