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01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553-555 号浙江省中小企业科技楼

10 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创业板风险提示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股数:1,000 万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19.66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2009 年10 月15 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发行后总股本:4,000 万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 程小彦、陈劲光、屈振胜、李华、商新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黄波、刘寒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王新胜、何晓玲、周游、叶子奇、肖岩、朱剑、李海江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09 年9月27 日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 重大事项提示 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 风险因素 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 程小彦、陈劲光、屈振胜、李华、商新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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