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9-07-0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会议议程 时间:2015 年12 月8日(星期二)下午 3:00 点 地点:公司办公楼

101 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 杨忠会序 议题预案执行人 一 介绍到会股东情况 董秘杨凯二关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 工具的议案 三 与会股东划票表决 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 四 宣读法律意见书 顾问律师 任萱五宣读股东会决议 董秘杨凯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本次定向工 具") ,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

1、发行主体: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品种: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定向工具" ) ;

3、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

4、发行方式:非公开定向发行;

5、发行期限:3年;

6、还本付息: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

7、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8、利率区间:届时参照交易商协会指导价格,以及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决定;

9、主承销商:华夏银行;

10、承销费率:0.

3%/年.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顺利、 高效地进行,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授权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利率、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 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 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 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7、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融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 及接受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

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 发行 情况.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15 年12 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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