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9-07-01

8、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最终控制;

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注册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

1244 号;

公司法人:徐国平.经 营范围:面向全国从事职业安全、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和技术服务与咨询,专 业涉及水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垃圾渗滤液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城市污水管网设计与施 工、大气污染处理、噪声控制、工业结构安全、压力容器检测与评价、矿山地压监测与防治、机电安 全、爆破与防火防爆、矿井通风与防尘、安全系统工程、人机工程、个体防护与信息、职业安全与卫 生、循环经济等.

9、吉林炭素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三款规定 的关联关系情形.注册地址:吉林市昌邑区和平街

9 号;

公司法人:赵宏林,注册资本:52,854 万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九次董事会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第4页共4页元;

经营范围:炭素及石墨制品的研究、开发、设计、经销、技术服务,工业炉窑设计、施工、维修.

10、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规定的关联 关系情形.注册地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 516-1 号.经营范围:碳纤维生产及制品加工、销售;

碳纤维技术咨询.

(二)履约能力分析 1. 向关联人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带料加工、设备维修和劳务服务等,由公司支付货款及劳务 费用. 2.向关联方销售产品:近年来对方能很好地履行合同,有一定的信誉保障.

(三)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 649,861,000 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公司于

2014 年1月5日同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 . 公司向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 销售蒸汽. 预计年交易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 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协议有效期止

2014 年12 月31 日.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2、公司于

2014 年2月24 日同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 ,公司向其 采购原材料等,预计年交易额为 3,000 万美元(按3月17 日外汇牌价 6.1500 计算,折合人民币约 184,500,000.00 元) ,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协议有效期至

2014 年12 月31 日.定价原则:参照 市场合理价格.

3、公司于

2014 年1月5日同吉林市吉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 .公 司向吉林市吉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备品备件,出售水、电、煤气,其为公司提供劳务,预计年交 易额 3,600 万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至

2014 年12 月31 日.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定价原 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4、 公司于

2014 年1月5日同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了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书》 .公司向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采购劳保用品.预计年交易额为

7 万元人民币,每月按实 际发生额结算.协议有效期止

2014 年12 月31 日.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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