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9-07-01

电话:0768-6661092 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

电话:0768-2899998 传真:0768-2899997 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田大厦

4 楼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 潮州市潮安区城市综合管理总站道路网格化管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ZSKCZ15023

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潮州市潮安区城市综合管理总站道路网格化管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ZSKCZ15023

6 A 总则1. 说明 1.1 适用主要法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本项目的采购人、 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2 招标范围 潮州市潮安区城市综合管理总站道路网格化管理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见本采购文件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资金为潮安区财政性资金. 2. 定义及解释 2.1 采购管理部门: 潮州市潮安区财政局 2.2 采购人:潮州市潮安区城市综合管理总站. 2.3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4 投标人: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5 服务:01 包潮安城区中心区部分道路及区间道路网格化管理项目,02 包潮安经济开 发区道路网格化管理项目. 2.6 实质性响应: 是指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条款、 条件和规定, 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7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 律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项目评标工作的临时性组织. 2.8 服务期限:是指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完成项目的期限. 2.9 书面形式:以文字形成书面文件的方式所制作的通知(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 2.10 天:指公历日. 3. 合格的服务 执行《潮州市实施〈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办法》和《潮安区环境卫生作 业质量检查办法及考核扣分标准》 ,道路保洁等级按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等级标准执行. 4. 纪律与保密事项 4.1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或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 潮州市潮安区城市综合管理总站道路网格化管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ZSKCZ15023

7 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4.2 获得本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应对采购文件进行保密, 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其他任 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采购文件中的保密资料. 5. 保证 5.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因提交的资料 和数据不真实所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除非有特别规定,投标人应保证中标后不再转包或分包.若违反, 采购人保留依法追究 的权利.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与参加本次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潮州市潮安区城市综合管理总站道路网格化管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ZSKCZ15023

8 B 采购文件 7. 采购文件的组成 7.1 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相关服务的要求、招投标的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等的书面 说明.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 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 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因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8.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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