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9-07-01

承担压力 容器监检工作的检验人员(以下简称监检员)应当持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相应资格 证书. 第十条 压力容器安装、 改造与重大修理(以下简称施工)的监检由压力容器使用 地的监检机构承担.现场制造(含分片出厂现场组装)压力容器的监检,由压力容器使 用地的监检机构承担.已在工厂内完成大部分制造过程,采用分段运输到使用地完成 最终制造过程的压力容器(现场组焊、粘接)的监检,由压力容器原制造地的监检机 构或者使用地的监检机构承担. 第十一条 受检单位应当持有相应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或者其 许可申请已被受理),在监检工作中履行以下义务:

(一)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保持有效实施,对压力容器的制造、施工质量负责;

(二)在压力容器的制造、施工前,向监检机构提出监检申请并且签订监检协议,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向监检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与受检产品有关的真实、有效的质量 保证体系文件、技术资料........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