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9-07-01
* 仅供识别 阁下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对应采取之行动如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之注册证券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名下全部康哲药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 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 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MEDICAL SYSTEM HOLDINGS LIMITED 康哲药业控股有限公司 *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 ( 股份代号:867) 主要交易 与AstraZeneca 关於波依定的独家许可协议 董事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

1 至6页.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此乃要件 请即处理

1 定义. I 董事会函件.

1 附录 I ― 财务信息 I-1 附录 II ― 一般信息 II-1 目录页码 I 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之涵义: AstraZeneca AstraZeneca plc, 一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成立的有限责任的上市 公司,其股份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及斯德哥尔摩 证券交易所上市 AstraZeneca AB AstraZeneca AB,一家在瑞典成立的有限责任的私人公司,是AstraZeneca 的全资子公司 AstraZeneca 集团 AstraZeneca 及其附属公司 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 工作日 除了星期

六、星期日,以及斯德哥尔摩、香港和中国上海的银行 系统被允许或被要求关闭的日子之外的一天 CHF 瑞士法郎 , 瑞士联邦法定货币 商业化 一切与准备销售、要约销售和销售许可产品相关的活动,包括营 销、推广、经销和进口许可产品的活动,以及与任何中国监管部 门关於前述活动的沟通.当用作动词时,指从事商业化活动 本公司 康哲药业控股有限公司,一家在开曼群岛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 上市规则规定的含义 董事 本公司的董事 独家许可协议 本公司与 AstraZeneca AB 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伦敦时 间)签订的关於许可产品的许可协议 本集团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HK$ 港元 , 香港法定货币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定义II 许可产品 波依定 2.5mg/ 片剂和 5mg/ 片剂,包括 AstraZeneca AB 开发的、 经监管机构批准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商业化的新的波依定 剂型、规格或配方 上市规则 对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进行规的规则 毫克 毫克,一种质量单位,等於千分之一克 标准守则 《上市规则》附录十列出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 准守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本通函中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以及台湾 RMB 人民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SFO 不时予以修订的《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 股东 股份持有者 股份 本公司发行股本中的每股 0.005 美元的普通股 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USD 美元,美利坚合众国法定货币 VAT 增值税 % 百分比 本通函所列的一些数字已经经过了四舍五入调整.相应地,用百分比表示的数字可能不是这些数字的算术额. 本通函任何表格中合计数和总数的不一致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中国国家、公司、实体、部门、机构、资质、头衔诸如此类的英文名称是其中文名称的翻译,并包含在本通函 中,仅供识别,不得视为其官方英文翻译.若不一致,以中文名称为准. 定义1CHINA MEDICAL SYSTEM HOLDINGS LIMITED 康哲药业控股有限公司 *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 ( 股份代号:867) 执行董事: 林刚先生(主席) 陈洪兵先生 陈燕玲女士 撒曼琳女士 注册办事处 : 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PO B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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