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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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22 DB22/JT 151-2016 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inspection of green building 2016-06-17 发布 2016-06-17 实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inspection of green building DB22/JT 151-2016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6 年06 月17 日 吉林人民出版社 2016・长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告第405 号 关于发布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统一编号为: DB22/JT151-2016,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 年6月17 日前言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下达

2013 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 (修订)计划

(一)的通知》 (吉建标〔2013〕1 号)文件要求,在广泛调查研究、参考 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3 基本规定;

4 室外环境检 测;

5 室内环境检测;

6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

7 暖通空调系统性能检测;

8 给 水排水系统性能检测;

9 供配电与照明系统检测;

10 可再生能源系统性能检测;

11 监 测与控制系统性能检测;

12 建筑年供暖空调能耗和总能耗检测.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相关单位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 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管理办公室(地址:长春市民康路

519 号 邮编:130041, E-mail:jljsbz@126.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吉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 延边州住建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石永桂 李大伟 孙秀刚 马根华 朱士坤 任常原 王晓阳 刘红卫 关风林 高岩崔永生 赵壮吕兵程大磊 林晓波 石俊龙 刘悦曹婉于洪强 徐辉刘刚韩东育 冯博周杰郑丹孙玉珍 郑璐韩士君 陈天放 姚海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陶乐然 衣建全 惠群 吴雪岭 杜颖 翟亚涛 目次1总则.1

2 术语和符号.2 2.1 术语 2.2 符号

3 基本规定.5 3.1 一般规定.5 3.2 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案.5 3.3 检测数量与检测方法.5 3.4 检测报告与检测结果的评价.6 3.5 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7

4 室外环境检测.8 4.1 一般规定.8 4.2 场地土壤氡浓度检测.8 4.3 场地周围电磁辐射检测.8 4.4 施工场地污废水排放检测.9 4.5 室外空气质量检测.9 4.6 光污染检测.10 4.7 环境噪声检测.10 4.8 建筑周围热岛强度.10

5 室内环境检测.12 5.1 一般规定.12 5.2 室内声学环境检测.12 5.3 室内天然光环境检测.12 5.4 室内通风效果现场测试.12 5.5 室内空气质量和温湿度检测.13

6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14 6.1 一般规定.14 6.2 非透光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14 6.3 透光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14 6.4 外窗气密性能检测.15

7 暖通空调系统性能检测.16 7.1 一般规定.16 7.2 供暖空调水系统性能检测.16 7.3 空调通风系统性能检测.16 7.4 热效率检测.16 7.5 耗电输热比检测.16 7.6 空调热回收装置检测.17 7.7 热电冷联供系统性能检测.17

8 给水排水系统性能检测.18 8.1 一般规定.18 8.2 非传统水源进、出水质检测.18 8.3 污水排放水质检测.18 8.4 建筑管道漏损量检测.18 8.5 生活给水系统入户管表前供水压力的检测.18

9 供配电与照明系统检测.19 9.1 一般规定.19 9.2 照度值检测.19 9.3 一般显色性指数检测.19 9.4 功率密度值检测.19 9.5 分项计量电能回路用电量校核.19 9.6 眩光.20 9.7 灯具效率检测.20

10 可再生能源系统性能检测.21 10.1 一般规定.21 10.2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检测.21 10.3 太阳能光伏系统检测.22 10.4 地源热泵系统检测.22

11 监测与控制系统性能检测.23 11.1 一般规定.23 11.2 送(回)风温度及湿度监控系统性能检测.23 11.3 空调冷源水系统压差监控系统性能检测.23 11.4 照明及动力设备监控系统性能检测.24 11.5 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性能检测.24 11.6 智能化系统性能检测.24

12 建筑年供暖空调能耗和总能耗检测.25 12.1 一般规定.25 12.2 建筑年供暖空调能耗检测.25 12.3 居住建筑年总能耗检测.26 附录 A 各种能源与标准煤的换算系数.27 本标准用词说明.28 引用标准名录.29 附:条文说明.31

1 1 总则1.0.1 为规范、统一绿色建筑检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为绿色建筑评价而实施的绿色建筑检测. 1.0.3 绿色建筑检测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0.1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 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 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 (节能、 节地、 节水、 节材) 、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 生的建筑. 2.0.2 绿色建筑检测 inspection of green building 为绿色建筑评价而实施的检测. 2.0.3 检测 inspection 对被检测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核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 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 2.0.4 核查 check 对技术资料的检查及资料与实物的核对.包括:对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内容 的正确性、与其他相关资料的一致性及整理归档情况的检查,以及将技术资料中 的技术参数等与相应的材料、构件、设备或产品实物进行核对、确认. 2.0.5 热量计量装置 heat metering device 热量表以及对热量表的计量值进行分摊的、用以计量用户消费热量的仪表. 2.0.6 热计量系统 heat metering and controlling system for central heating system 集中供热系统的热量计量仪表及其相应的调节控制系统. 2.0.7 分户热计量 heat metering in consumers 以住宅的户(套)为单位,以热量直接计量或热量分摊计量方式计算每户的 供热量.热量直接计量方式是采用户用热量表直接结算的方法,对各独立核算用 户计量热量.热量分摊计量方式是在楼栋热力入口处(或热力站)安装热量表计 量总热量,再通过设置在住宅户内的测量记录装置,确定每个独力核算用户的用 热量占总热量的比例,进而计算出用户的分摊热量,实现分户热计量.用户热分 摊方法主要有散热器分配法、流量温度法、通断时间面积法和户用热量表法. 2.0.8 室温调控 indoor temperature controlling 通过设在供暖系统末端的调节装置,实现对室温的自动调节控制(可分户控 温,有条件的可分室控温) . 2.0.9 锅炉效率 boiler efficiency 同一时间内锅炉有效利用热量与输入热量的百分比. 2.0.10 照度 illuminance 表面上一点的照度是入射在包含该点面元上的光通量 dΦ除以该面元面积之 商,该量的符号为 E,单位为勒克斯(Lx),Lx=1m/m2 . 2.0.11 一般显色指数 general colour rendering index

3 特定的八个一组的色试样的 CIE1974 特殊显色指数的平均值. 2.0.12 色温(度) colour temperature 当某一种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的完全辐射体 (黑体) 的色品完全相同时, 完全辐射体(黑体)的温度.其符号为 Tc,单位为 K. 2.0.13 建筑监测与控制系统 building monitoring and control system 对建筑物内及其周边的设备或系统进行集中监测、控制与管理,来实现安全 运行、节能降耗、提高管理水平等目标的一些相关单元的组合,简称监控系统. 2.0.14 安全防范系统 security protection &

alarm system 根据建筑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综合运用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 视频安防监控技术和各种现代安全防范技术构成的用于维护公共安全、 预防刑事 犯罪及灾害事故为目的的,具有报警、视频安防监控、出入口控制、安全检查、 停车场(库)管理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 2.0.15 信息网络系统 information network system 信息网络系统是应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和 行为科学等先进技术和设备构成的信息网络平台.借助于这一平台实现信息共 享、资源共享和信息的传递与处理,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各种应用业务. 2.0.16 测量与验证 measurement and verification(M&

V) 利用测量方法来证明能源项目在设施单位内达到实际节能量的过程. 2.0.17 温室气体 greenhouse gas(GHG)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 大 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本标准涉及的温室 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 )、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 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SF6). 2.0.18 温室气体活动数据 greenhouse gas activity data 温室气体排放活动的测量值. 2.0.19 温室气体排放因子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factor 释放的温室气体量,用二氧化碳当量与相关的活动单位表示. 2.2 符号A――所有太阳能光热系统总集热面积(m2 ) Ai――所测试太阳能光热系统的集热面积(m2 ) Bi――整个太阳能光伏系统中第 i 朝向和倾角电池板面积(m2 ) D――建筑面积(m2 ) Ea――单位建筑面积年供暖空调能耗(tce/m2 ) Ei――各建筑供暖空调系统的年能耗(tce) En――太阳能光伏系统年发电量(kWh) Eta――单位建筑面积年总能耗(tce/m2 ) Eti――各耗能系统一年的能耗(tce) F――供暖空调面积(m2 )

4 Hai――整个太阳能光伏系统中第 i 朝向电池板采光平面上全年单位面积的 总太阳辐射量,单位:MJ/m2 ,可根据当地典型年气象资料进行统计得出;

N――整个太阳能光伏系统中不同朝向和倾角采光平面上的太阳能电池方 阵个数,当所有电池板朝向一致时取 1;

Qj1 、Qj

2、Qj

3、Qj4――分别为当地日太阳辐照量小于 8MJ/m2 、大于等于

8 MJ/m2 且小于

12 MJ/m2 、大于等于

12 MJ/m2 且小于

16 MJ/m2 以及大于等于

16 MJ/m2 时集热系统得热量(MJ) ;

Qnj――全年集热系统得热量(MJ) ;

x

1、x

2、x

3、x4――分别为全年中当地日太阳辐照量小于 8MJ/m2 、大于等于

8 MJ/m2 且小于

12 MJ/m2 、大于等于

12 MJ/m2 且小于

16 MJ/m2 以及大于等于

16 MJ/m2 的天数;

ηd――所测试发电支路中太阳能光伏系统光电转换效率.

5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均可按照本标准进行绿色建筑的检测. 3.1.2 绿色建筑检测应根据标识申报内容、所在地气候、供暖方式、建筑类型、 现场条件等确定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检测数量. 3.1.3 绿色建筑的检测可采取检查、检验、核查、测试和计算分析等方法,也可 以相关方法相结合的方法. 3.2 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案 3.2.1 绿色建筑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申报评价的内容确定.评价内容不涉及的可不 检测. 3.2.2 绿色建筑的检测方案宜采取与委托方协商的方式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明确检测项目:可针对全部检测分类,也可针对某项检测分类或分类中的 某些项目进行方案编制;

2 明确检测对象的检测数量;

3 明确采取的检测方法. 3.2.3 绿色建筑检测时,所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处在正常状态,仪器设备的精度应满足检测项目的要 求,且处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周期内;

2 当专用检测标准对仪器设备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3.3 检测数量与检测方法 3.3.1 绿色建筑的检测宜采取随机抽样方式. 3.3.2 绿色建筑的检测宜针对检测对象的特点采取统一抽样和按批量进行抽样的 方式. 3.3.3 对于不可计算检测对象数量的检测项目,可采取统一抽样方式. 3.3.4 对于可计量检测对象的检测项目,可按表 3.3.4 确定抽样检测的样本容量.

6 表3.3.4 检验批最小样本容量 检测对象总数 样本最小容量 检测对象总数 样本最小容量 2~15

2 1201~3200

50 16~25

3 3201~1000

80 26~90

5 10001~35000

125 91~150

8 35001~150000

200 151~280

13 150001~50000

315 281~500

20 >

50000

500 501~1200

32 ― ― 3.3.5 当存在下列情况时,可对表 3.3.4 规定的样本最小容量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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