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06-27
1 商南县扶贫开发局 商南县财政局商南扶发〔2018〕67 号 商南县扶贫开发局 商南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8 年中省新增和市级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 根据商洛市扶贫开发局商洛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

2018 年 中省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商政扶发〔2018〕

23 号) 文件要求, 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报经市扶贫局、 财政局审定同意, 现将我县

2018 年中省新增和市级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 文件

2 本次共安排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建设资金

1232 万元,其中:中央扶贫专项资金

1130 万元,市级扶贫专项资 金102 万元,涉及

42 个贫困村

51 个项目.

(一)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各镇(办)要严格执行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意 见的通知》(商南政办发〔2015〕3 号)和商南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 知》(商南政办发〔2017〕178 号)规定,切实担负起扶贫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加 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 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二)坚持公开透明、项目公示 全面实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信息公开,注重引导村委会 和贫困户参与资金使用管理.要将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 情况在镇(办)政府门户网站、主要媒体和项目村村级政务 公示栏进行公告公示,建立健全公告公示制度,提高扶贫资 金使用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项目实施前要在实 施地固定公开栏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 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 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机制、 监督电话等.项目实施或竣工后对实施情况进行公告,项目 实施情况公告内容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 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的权属和管

3 理责任情况.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三)严格扶贫项目管理 一是实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镇(办)领导负责制,所有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都要明确具体的项目建设包抓领导,包抓 责任,督促项目村落实好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协调解决项目 建设中的外围环境保障工作;

二是明确项目建设的建设时限, 逐项目拟定出建设进度计划,加强项目现场安全施工管理, 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实施进度.本次下达的所有基础设 施建设项目务于

2018 年11 月底前完工;

三是实行基础设施 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制和镇(办)初验、县上验收制.实行 谁 验收,谁负责 .项目竣工后,经建设单位申请,镇(办) 政府(街道办)、项目村、包扶单位等要联合对项目进行初 验,签注验收意见,参加验收人员要在初验单上签名,对初 验合格的项目以镇(办)政府正式文件上报县扶贫局、财政 局申请验收.四是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镇、村对财 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项目村第一书记、驻村工 作队、村委会要主动参与分配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切实 履行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第一责任,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 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督促 扶贫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确保分配资金安全、 高效运行.五是规范项目管理.本次下达的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作为县上考核、检查、验收及各级 审计的依据,不得随意变更,坚决杜绝扶贫资金 挪窝 现象,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要以镇(办)政府、(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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