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9-06-19
农业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17 年全国农资 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农质发〔2017〕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 济) 、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水利)厅(局、委、办) ,工业和信息 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合作社: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 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当前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制定了《2017 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附后) .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贯彻落实,采取 有效措施,营造公平竞争、规范守信的农资市场环境,维护好广大农民和企业 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在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 办公室(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

电话:010-59191504,传真: 010-59193040. 农业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17 年3月30 日2017 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2017 年全国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 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专项治理,狠 抓大要案查处,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按 四个最严 要求严厉打击 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农资市场 环境,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建 设提供有力保障.经研究,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深化改革,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各级农业、工商和市场监管、质监、 工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依法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的资质审 查,严格证照许可及产品登记.按照 三降一去一补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 要求,严格控制产能过剩类农资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 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坚决限批缓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产品.依法查处无证无 照经营活动,坚决打击 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 .积极应用全国打 击侵权假冒 两法衔接 信息共享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农资生产经营及农资产品审批信息公开,及时共享各地 各部门有关审批、撤销、注销、吊销证照等有关信息.督促生产经营主体严格 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档案.对被许可人已不具备从事行政审 批事项活动条件,或可以整改但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坚决依法进行处理;

涉及 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二、把握重点,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以随机抽查为重点,跟踪检 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重点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非法 添加违禁物质与未登记成分、无证生产或未经依法委托而擅自生产等违法行为. 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把农村农资市场、互联网领域和果菜茶中草药特色基地假 劣农资治理列为工作重点,加强打击力度.以省市县交界地区、农业特色产业 聚集区、农资经营集散地为重点区域, 以农资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 农资展会、 乡村流动商贩为重点对象,切实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农资电商、直销配送、 农资合作社等农资经营新业态、新模式,既要鼓励支持,又要加强引导,防范 风险.严密监控互联网平台农药、兽药等重点农资经营情况,加强部门联动配 合,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虚假广告、销售禁用农兽药和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引导 农资电商平台开办者严格审验入场商户及其产品资质,落实消费者质量承诺, 监控经营者异常经营行为,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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