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05-19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 明,并表明 概不就因本 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WISON ENGINEERING SERVICES CO. LTD. 惠生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 ( 股份代号:2236) 公告终止江苏斯尔邦醇基多联产项目 ( 一期) 承包合同 本公告是由惠生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 董事会 ( 「董事会」 ) 根愀哿辖灰姿邢薰局と鲜泄嬖虻13.09条及香 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2 年12 月13 日的招股章程,当中披露本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惠生工程」 ) 於2012 年5月与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江苏斯尔邦」 ) 订立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 ) , 在中国江苏省为其醇基多联产项目(一期)中产能为600 千吨年的MTO 厂及相关公共设施及配套设施提供EPC 服务,及为产能分别为350 千吨年、260 千吨年及80 千吨年的EVA 、 丙烯腈及MMA 厂房提供EM + PC 服务(「江苏斯尔邦醇基多联产项目(一期)」).江苏斯尔 邦醇 基多 联产 项目 ( 一期)於2012年 9月动 工, 预计 於2015年3月 左右 竣工 . 江苏斯尔邦 醇基多联产项目 ( 一期 ) 乃 计入 我们旗下煤化工 业务分部内.惠 生工程与江苏 斯尔 邦亦 就江 苏斯 尔邦 醇基 多联 产项 目(一期 ) 分别 於2012年5月及2013年2 月订立两份附加合同 ( 连同总承包合同统称 「合同」 ) . 另提述本公司的2013 年年报(「2013 年年报」 ) , 当中披露江苏斯尔邦向本公司提出终止合同要求,合同一旦终止,将对本集团预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诚如2013 年年报所披露,出於审慎考虑原则,本集团并未将合同的合同金额计入本集团当前未完成总金额中. C

1 C 由於江苏斯 尔邦醇基多联产 项目(一期)的自身情况,经江 苏斯尔邦要求并 且通过双方的平等协商,於2014 年6月10 日,江苏斯尔邦与惠生工程订立合同终止及费用结算协议(「终止协议」 ) , ,订约各方同意终止合同,并已确认合同项下已完成工程量及就终止合同应付的未收取合同价. 根罩剐,订约各方确认,合同项下惠生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最终总合同价为人民币71.64 百万元,其中人民币35.64 百万元已於终止协议日期前由江苏斯尔邦支付.最终 合同价余额人民币36百万元将於2014年7月8日 前由江苏斯 尔邦分两期支付予惠生工程. 本公司将持续於必要时就本公司任何发展另行刊发公告,并无论如何定期刊发整体最新情况的公告. 承董事会命 惠生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刘海军 执行董事 香港,2014年6月10日於本公告 日期,本公 司执行董 事为华邦嵩 先生、刘海 军先生、周 宏亮先生 及崔颖先生;

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吉先生及吴建民先生. C

2 C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