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9-04-16
毕教办函〔2018〕254 号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

2018 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 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8 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 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黔教办师〔2018〕153 号) ,从今年起,全 省每年将在春季和秋季各开展一次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中 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为做好我市今 年秋季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户籍、 人事档案关系在我市或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的已毕业 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学历条件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 《普通 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目前,普通话 水平等级证书还没有规定有效期, 各认定机构不能额外附加所持 -

2 - 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必须为近多少年内的条件.

(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直接认定政策 1.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 考试合格证明》 (简称合格证,下同)并在有效内. 2.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2013 年及以前入学的普通 全日制师范类毕业人员可直接认定. 以上第一类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必须与合 格证上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第二类人员可以申请符合学历条件的 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体检合格 身体检查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 标准依照黔教人发〔2004〕10 号及教资字〔2010〕15 号文件执 行.

(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由工作单位、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 民政府填写并盖章, 表中的有无犯罪记录一栏须到所属地派出所 签字盖章.

三、程序及时间

(一)认定时间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

9 月14 日―10 月31 日之间每个工 作日 7:00―24:00,截止时间为

10 月31 日下午 5:00. 各机构现场确认及认定时间为

11 月1日―11 月30 日.各县(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妥善合理安排"现场 确认"和"认定"时间,每项时间不得低于

7 个工作日,并向社 -

3 - 会公布. 各县(区)教育局须在

11 月30 日以前完成本年度秋季教师 资格认定工作的网上认定工作.

(二)申请程序 1.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报名申请认定教 师资格 (分别对应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及 "全 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 ,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 jpg 格式的近

3 个月内的小

2 寸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 色背景,无边框;

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照片宽度为

114 像素,高度 为156 像素) .相关教育局按程序对申请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开 展初审工作. 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http://www.jszg.edu.cn,各县(区)教育局务必将中国教师资格网的网址向社会公布. 2.现场确认.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须携带相应的材料, 按当地教育局公布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审核所 需材料为: (1)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表》 (一式两份,必须正反双面打印) ;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提交本 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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