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9-04-07

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③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原 件或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学历认证报告和电子注册 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

⑤准考证

3、考核 考核包括体质测试、实践技能操作和面试三部分,主要考 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 交往与语言表达、 自我情绪控制及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 问题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等相关能力. 体质测试满分为

100 分,占总成绩 20%;

实践技能操作满分 为100 分,占总成绩 20%;

面试满分为

100 分,占总成绩 60%. 体能测试成绩、实践技能成绩和面试成绩保留

1 位小数. 考核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体质测试成绩*20%+实践技 能操作成绩*20%+面试成绩*60%.面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低于60 分的不予录用.总成绩保留

2 位小数.

4、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按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 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 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因 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 视为 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中心根据岗位需要,按总成 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 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5、考察 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 形式, 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 道德品质、 能力素质、 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我单位本次招聘岗位的 人员不予聘用.

6、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 考察结果, 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 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7、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 我单位与招聘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 同.我单位限定于

2019 年8月30 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如 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 视为自 动放弃,将不予聘用.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招聘各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核 成绩依次递补.若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 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2、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 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 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

35 号)予以处理.

3、相关咨询

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天津市急救中心人事科 022-24321200 报名技术咨询:北方人力资源网 022-23140080 咨询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监督

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22-23337653 附件: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急救中心

2019 年第三批次公开招聘院前急救医师计划表》

2019 年4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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