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07-31
附件 1: 惠州市蓝天保卫战目标(2019-2020 年) 县区 AQI(%) PM10(微克/立方米) PM2.

5(微克/立方米) NO2(微克/立方米) 2018年值2019年 目标值 2020年 目标值 2018年值2019年 目标值 2020年 目标值 2018年值2019年 目标值 2020年 目标值 2018年值2019年 目标值 2020年 目标值 惠州市 91.8

95 95

47 - -

28 29

29 24 - - 惠城区 88.8

93 93

48 48

48 28

29 29

26 26

26 惠阳区 92.6

95 95

47 48

48 26

25 25

22 24

24 惠东县 91.2

95 95

46 55

55 26

30 30

16 18

18 博罗县 93.4

97 97

51 39

39 25

26 26

27 29

29 龙门县 96.4

97 97

44 39

39 24

23 23

12 19

19 大亚湾 94.2

97 97

47 52

52 30

32 32

23 26

26 仲恺区 88.0

90 90

52 52

52 26

29 29

23 20

20 备注:1. 惠州市空气质量以惠城区河南岸金山湖子站、下埔横江三路子站、江北云山西路子站,惠阳区承修路船湖 子站及大亚湾管委会子站等

5 个国控监测点位空气质量浓度均值为依据. 2. 惠城区、 惠阳区和大亚湾区等有国控点 区县以国控点空气质量浓度均值为考核依据,其他无国控点区县以非国控点空气质量浓度均值为考核依据. 附件 2: 惠州市蓝天保卫战工作任务及分工(2019-2020 年)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一、升级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1 制定实施准 入清单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 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 规划环评要求.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引导采用公路运输以外的方式运 输.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 化局、自然资源局 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 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 等大气重污染项目.禁止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天然气管道到达区域禁止新建生物 质锅炉.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共性 工厂除外) . 市发展和改革局、 能源和重点项目 局、生态环境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 管理局

2 排查整治 散乱污 工 业企业(场所) 全面落实《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 散乱污 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知》 (惠府函〔2018〕342 号)要求,2019 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 散乱污 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及时复查巩固整治成果.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 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 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 理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 严控高污染 高排放行业 产能 制定实施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行动计划,严格质量、环保、能耗、安全、技术方面的常态化 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进一批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重点清查钢铁、有色金属、水泥、玻璃、陶瓷、化工、造纸、印染、石材加工和其他涉 VOCs 排放等行业能耗、环保达不到 标准的企业.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 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商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 能源和重点项目管理局

4 清理退出重 点区域污染 企业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各县区要结合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产业政 策等要求依法制定污染企业退出计划,明确时间表和任务单.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加大现有化 工园区整治力度. 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 发展和改革局、 能源和重点项目 局、应急管理局、 生态环境局

5 深化重点行 业企业清洁 生产 将VOCs 省级、市级重点监管企业纳入清洁生产审核范围,重点推进钢铁、建材、化工、石化、 有色金属等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滚动发布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并建立对已实施清 洁生产审核企业的长效管理机制. 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生态环境局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6 开展园区环 保集中整治 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各类园区进行环保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 聚区污染.鼓励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的喷涂工程中心和有机废弃物回收再生利用中心,并配备 高效治理设施.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 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 商务局、 应急管理局 鼓励惠阳区优先开展家具行业、吉他集中区域喷涂工程中心试点建设工作,力争

2019 年年底前 建成并投入使用. 惠阳区人民政府

7 推行园区循 环化改造 按照省 百园 循环化改造行动工作部署, 全面推行循环生产方式, 重点围绕园区公共服务类项目、 产业链关键补链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推进我市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实施循 环化改造,创建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 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 市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局、 商务局

8 大力培育绿 色环保产业 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积 极支持培育一批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 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 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 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 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能源和重点 项目局 市发展改革局、科学技术局、 生态环境局

二、优化能源结构,构建绿色清洁能源体系

9 控制煤炭消 费总量 全市禁止新建、扩建耗煤项目.各县(区)按照《关于下达各县(区)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目标 的通知》 (惠市发改〔2017〕年313 号)要求,抓好煤炭减量控制工作.未完成年度煤炭总量控 制目标的县区,任务结转累加至下一年度.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 施,城市建成区居民用散煤全部清零.到2020 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3250 万吨标准煤 以内,全市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省下达的任务指标.按照煤 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 年,全市煤炭 消费总量控制在

520 万吨以下,比2015 年减少

106 万吨.煤炭减量任务应分解到各县区、重 点耗煤企业. 市能源和重点项 目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 局、统计局

10 提高清洁能 源供给能力 扩大天然气供应规模.2020 年年底前,天然气管网通达有用气需求的工业园区及重点工业行业 企业,实现全市县区天然气管网覆盖,重点推动博罗县石湾、园洲片区及惠阳区秋长、新圩片 区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按供热需求发展天然气热电联 产和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研究出台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有 效降低工业用气价格.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保障民生用气. 市能源和重点项 目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 管局 合理接收外来电力.有序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 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开展热电冷联产项目监督检查,合理安排热电项目机组发电.充 分利用地热能资源,开展地热能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工程. 市能源和重点项 目局 市自然资源局

11 加快燃煤工 业锅炉、窑 全面摸查在建、已建、拟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制定并实施集中供热替代分散燃煤锅炉 计划.大力推进博罗县园洲镇、石湾镇相对集中区域集中供热试点,2019 年年底前建成使用;

市能源和重点项 目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炉替代及清 洁改造 持续推进其他用热需求较大区域的集中供热工作.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禁止新建、扩建燃用 煤炭、重油、渣油、生物质等分散供热锅炉.2019 年年底,基本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 不能稳定达标的分散供热锅炉.2020 年年底前,建成较为完善的园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

2020 年年底前,按省要求依法完成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关停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天 然气管网到达区域必须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燃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设施.天然气管道未到 达区域,允许过渡性使用生物质燃料或生物质气化锅炉,燃煤锅炉改造生物质锅炉的需由市场 监管部门认定. 市生态环境局 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市场监 管局 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计划,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 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管局

12 严格工业和 建筑节能管 理 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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