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9-09-05
1 中国互联网金融报告 (2014) 发布单位:新华社《金融世界》 、中国互联网协会 支持单位:艾瑞咨询集团、互联网实验室、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

2014 年8月2《中国互联网金融报告(2014) 》 编委会名单 编委会主任委员: 石现升 编委会副主任委员: 裴云寿 董迎秋 程寨华 编委会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 王天益 王吉如 王俊刘玉龙 朱孝忠 阮京文 宋双江 陆希玉 余里彪 张泉杨敏苗权胡冰唐明华 袁涛原晓敏

3 目录 第1章互联网金融概述

1 1.

1 互联网金融的内涵.1 1.2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特征.1 1.3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阶段.3 1.4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环境.4 第2章P2P 网贷创新与发展情况

7 2.1 发展历程.7 2.2 发展现状.8 2.3 典型案例.18 2.4 发展趋势.23 第3章众筹融资创新与发展情况.29 3.1 发展历程.29 3.2 发展现状.30 3.3 典型案例.34 3.4 发展趋势.36 第4章互联网支付创新与发展情况

38 4.1 发展历程.38 4.2 发展现状.40 4.3 典型案例.48 4.4 发展趋势.49 第5章互联网基金销售创新与发展情况

52 5.1 发展历程.52 5.2 发展现状.52 5.3 典型案例.55 5.4 发展趋势.56 第6章互联网保险创新与发展情况

59 6.1 发展历程.59 6.2 发展现状.59 6.3 典型案例.65 6.4 发展趋势.67 第7章电商小贷创新与发展情况.69 7.1 发展历程.69 7.2 发展现状.70 7.3 典型案例.71 7.4 发展趋势.77 第8章互联网金融投资

79 8.1 发展历程.79 8.2

2013 年投资现状

81 8.3 未来投资机会

86 4 第9章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89 9.1 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风险分析

89 9.2 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主要解决方案.97 9.3 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风险管理与建议.107 第10 章 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110 10.1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国际经验

110 10.2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总体思路和原则.113 10.3 互联网金融监管相关法规.114 10.4 展望.116 参考文献

117 1 第1章互联网金融概述 1.1 互联网金融的内涵 当前,互联网金融尚无明确的、获得广泛认可的定义.但随着互联网金融的 快速发展和日趋成熟,人们对其内涵的认识和理解正逐渐深入.

2012 年8月,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谢平提出,在互联网金融模 式下,支付便捷,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

资金供需双方在资金期限匹配、 风险分担等方面的成本非常低,可以直接交易;

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 都不起作用,贷款、股票、债券等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

这个市场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

2013 年6月,阿里巴巴集团董事长马云指出,未来的金融有两大机会:一 个是金融互联网, 金融行业走向互联网;

第二个是互联网金融, 纯粹的外行领导, 其实很多行业的创新都是外行进来才引发的.金融行业也需要搅局者,更需要那 些外行的人进来进行变革.

2014 年4月, 《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 》提出,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 金融的结合, 是借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 的新兴金融模式. 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既包括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 金融业务, 也包括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业务.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仅指互联 网企业开展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业务. 从本质上讲,互联网金融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互 联网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 1.2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特征 1.信息的多维采集与深度运用 一方面, 互联网金融采集并使用了更多的信息――大数据.市场主体不是独 立存在的,会与其他市场主体发生联系,如供货商、客户、银行等,可通过互联 网从多个侧面搜集这一市场主体的信息, 并通过信息的拼接对市场主体有一个整

2 体性的认识,进而获得该主体其它方面的信息.例如,阿里金融通过分析客户在 淘宝上的消费等情况, 能够判断出客户可能的生活情况以及潜在的消费需求,甚 至能够通过客户交纳水、电、煤气费的地址来判断客户是否有稳定的住所,并对 客户的信用情况作出一个合理的判断. 另一方面, 互联网金融采用了新的信息处理方式――云计算.传统金融模式 下,信息资源分散庞杂,数据难以有效处理应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社交网络 生成和传播信息, 有些信息是个人和机构没有义务披露的;

搜索引擎对信息进行 组织、排序和检索,有针对性地满足信息需求;

云计算保障海量信息高速处理能 力.总的效果是,在云计算的保障下,不对称、金字塔型的信息被扁平化,实现 数据的标准化和结构化,最终形成时间连续、动态变化的金融市场信息序列,而 这些信息是传统金融机构参与主体迫切需要但难以获得的. 2.去(传统)中介化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 资金的供求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供求双方能够方便地 查询交易对象的交易记录,通过信息技术深入分析数据,全面、深入掌握交易对 象的信息, 并据此找到合适的风险管理和分散工具,甚至双方或多方交易可以同 时进行,定价完全竞争,最大化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互联 网金融本质上是直接融资, 资金供求信息在网络上形成 充分交易可能性集合 , 双方资金供求匹配成功后即可直接交易, 在没有金融中介参与的情况下高效解决 资金融通问题.这种去中介化的迹象,侵蚀了原有的金融版图,瓜分了原有金融 机构的市场份额,正成为市场争议的焦点. 3.传统金融机构的后台化 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最大的冲击在于, 切断了银行和客户之间原来的直接联系.客户直接面对的将只是第三方支付机 构,传统的银行账户、基金账户全部后台化,客户甚至都感觉不到.随着账户同 一化趋势的发展1 , 账户为王 时代即将到来,第三方支付账户可能会成为人们 支付和消费的首要甚至唯一入口,其他账户全部隐藏在第三方支付账户的后面, 成为其附庸.

1 比如现在越来越多的网站开始采用 QQ、支付宝等账户登录,一些金融机构也在推进 一账通 ,未来的情 景可能是人们一个账户即可行遍互联网,竞争的结果将是互联网上仅剩几个超级账户体系.

3 1.3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阶段1 第一个阶段是

2005 年以前,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主要体现为互联网为金融 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帮助金融机构 把业务搬到网上 ,还没有出现真正意义的 互联网金融业态. 互联网的出现初期就对传统金融机构造成了冲击,传统金融机 构陆续成立电商部门,建设电商网站来销售金融产品和提供金融服务.1997 年, 招商银行率先推出中国第一家网上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品牌宣传、产品推广、 客户服务等.1998 年,国内网上证券交易起步,2000 年,证监会颁布《网上证 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 ,投资者使用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软件,通过互联网即可 非常方便快捷安全地进行证券交易.2002 年,中国人保电子商务平台(e-PICC) 正式上线,用户不仅可以通过 e-PICC 投保中国人保的车险、家财险、货运险等 保险产品,还可以享受保单验真、保费试算、理赔状态查询、咨询投诉报案、风 险评估、保单批改、保险箱等一系列实时服务. 第二个阶段是 2005-2012 年,网络借贷开始在我国萌芽,第三方支付机构逐 渐成长起来,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开始从技术领域深入到金融业务领域.我国 P2P 借贷平台自

2006 年开始陆续出现并快速发展. 据统计, 截至

2014 年上半年, 共有

1184 家P2P 借贷平台,借款人为 18.9 万人,投资人 44.36 万人2 .2007 年6月, 阿里巴巴集团依托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平台,将网商的网络交易数据及信用评 价作为信用依据, 以信用信息提供者的身份与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签约, 开始联保贷款模式的尝试,为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低门槛、快速便捷的融资服 务.2010 年6月,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成立,这标志着我国小额贷款模式的 创新与突破.2011 年,人民银行开始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方支付机构进 入了规范发展的轨道. 第三个阶段从

2013 年开始,2013 年被称为 互联网金融元年 ,是互联网 金融得到迅猛发展的一年.自此,P2P 网络借贷平台快速发展,众筹融资平台开 始起步,第一家专业网络保险公司获批,一些银行、券商也以互联网为依托,对 业务模式进行重组改造, 加速建设线上创新型平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入了新 的阶段.截至

2014 年7月底,中国人民银行为

269 家第三方支付企业颁发了支

1 发展阶段的划分借鉴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 》 .

2 资料来源: 《2014 中国网络借贷行业上半年报》 ,http://sh.qq.com/a/20140711/014894.htm

4 付业务许可证. 《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4) 》显示,截至

2013 年末, 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已达

16 万亿元,同比增长 60%;

其中互联网支付业务 150.01 亿笔,金额 8.96 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43.47%和30.04%.2014 年上半 年, 我国网贷行业成交量约为 818.37 亿元, 预计行业全年成交量将达

2000 亿元. 1.4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环境 1.法律环境 当前,互联网金融诸多业务在法律法规方面存在大量的空白.法律定位、监 管主体、准入机制、业务运转流程监控、个人及企业的隐私保护措施,以及沉淀 资金及其孳息的监管处理方式等还不明确.部分实行债权转让模式的 P2P 网贷 平台以及实行股权制的众筹平台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 有些甚至已经触碰了非 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的法律底线. 为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 国务院制定了 《征信业管理条例》 等行政法规, 央行等部门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北京、上海、 杭州等地出台了一些地方性规章, 但这些法律法规从总体上来看, 或者位阶较低, 或者效力有限,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法律约束力还远远不够.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领域的新生事物, 势必会在诸多方面对传统金融模式进行 突破,而在突破的时候,难免步子迈大走入法律的禁区.但如果极其严格地在法 律框架内进行创新,难免力度有限,此时,部分法律严重的滞后性和僵硬性便凸 显出来.如《证券法》关于 禁止公开发行证券 的认定标准过于苛刻,应适当 放宽,在适度监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众筹平台、P2P 网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 提供利于其健康快速发展的法律环境. 2.政策环境

2013 年以来,不少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相继出台.2013 年6月19 日,国务院推出措施,推动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鼓励金融创新;

2013 年7月5日,金融 国十条 出台,再次强调要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明确了民资进 入金融业的改革政策;

2013 年7月19 日,央行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取 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 0.7 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水平.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

5 和产品.2014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 协调机制, 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 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地方政府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较好的政策环境.温州大力建设金融改革市 场,投资建设信息对称平台,引入专业化的投融资金融机构和关联服务机构,实 现融资需求 一站式 服务,成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对民间借贷交易信息进 行登记备案,设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准入门槛,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

江 浙等地在互联网金融企业注册登记环节采取开放态度, 允许在企业名称及经营范 围中使用 金融信息撮合 等相关字样;

北京市石景山区建立互联网金融产业基 地;

北京市海淀区揭牌互联网金融大厦和互联网金融产业园. 3.征信环境 我国征信业起步于

20 世纪

80 年代,已初步形成一个覆盖面较广、结构基本 齐备、 以公共征信为主导的多层次征信体系.第一层是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管理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数据库为代表, 拥有大量基础信息的公共信用数据库 和若干个专业信用数据库;

第二层次是以工商、税务、海关等政府职能部门的信 息管理系统为代表,掌握特定经济信用信息的政府部门、投资金融机构、经济鉴 证类中介机构;

第三层次是对信用信息进行搜索、调查、加工并提供信用产品的 专业征信机构, 既包括有政府背景的地方性征信机构,也包括国内民营征信机构 及在我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外资征信机构. 我国征信业依然处于行业发展的初级阶段, 征信机构还没有形成较强的市场 竞争力,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还很有限.另外,我国的个人信用信息比较分散, 拥有个人数据的机构单位之间难以协调,个人信用数据难以收集.个人信用信息 主要掌握在央行、公安、法院、工商、国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及商业 银行、公用事业、邮政、电信、移动通讯、保险等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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