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9-0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山东欧仑超高层钢结构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山东欧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 年11 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 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 公路、 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 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山东欧仑超高层钢结构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欧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胡猛 联系人 侯国权 通讯地址 滕州市级索镇级翔新能源产业园北首 联系电话

13911260873 传真 ―― 邮政编码

277500 建设地点 滕州市级索镇级翔新能源产业园北首,千佛阁村西

190 米 (北纬 35.0403°、东经 117.0344°) 立项审批 部门 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0481-33-03-057342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金属结构制造 C3311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178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10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8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 0.73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2019 年3月

一、项目由来 山东欧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5月15 日,拟投资

11000 万元于滕州市 级索镇级翔新能源产业园北首、千佛阁村西

190 米场地,建设山东欧仑超高层钢结构项 目,占地面积 51786m2 ,产品主要包括公路铁路桥梁、电厂锅炉钢架、高层钢骨三种, 目前企业正在建设厂房框架结构,生产设备、环保治理设施未安装,预计

2019 年3月投 产运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令 第1号) ,本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行业类别属于 二十

二、 金属制品业 中 67. 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 本项目不涉及

2 电镀工艺,油性漆用量为 7.23 吨/年,因此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山东欧仑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进行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 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 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山东欧仑超高层钢结构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相关政策符合性、选址合理性分析 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 (国发[2005]40 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6 年修订)》,本项目生产(含工 艺、设备等)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要求. 本项目不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工产业[2010] 第122 号)范围内,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 2018-370481-33-03-057342, 备案证明见附件 3. 2. 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滕州市级索镇级翔新能源产业园北首、千佛阁村西

190 米,东侧为乡村 道路,南侧为 S343 道路,西侧为空地,北侧为农田,项目周围交通便利,水、电及其他 配套设施完善.根据《规划证明》(见附件 5),项目建设符合级索镇镇域规划,选址 合理.

2018 年9月2日, 滕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同意设立级翔新能源产业园区的批复》 (滕政字[2018]74 号)(见附件 6).级翔新能源产业园区位于级索镇驻地东首,总规 划面积

5 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区 2.06 平方公里,主要发展方向为太阳能光热、光伏等新 能源产业领域,配套发展相关研发、设计、软件等新兴服务产业.本项目生产车间位于 级翔新能源产业园范围内,基本符合级翔新能源产业园区的产业定位和用地规划.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规定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土地使用政策. 3.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3 根据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的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 单(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滕州市级索镇级翔新能源产业园北首、千佛阁村西

190 米,根据《山东 生态红线规划图(2016-2020 年)》,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位置关系见附图 6.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枣庄市环境质量报告(二一七年简本)》,滕州市环境质量良好,不属于 劣质化环境.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通过采取相应的 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对周边的大气、水、声 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质量变更好的要求.本项目运营 过程中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在落实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能够控制在安全范 围内.因此,项目建设能够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3)资源利用上限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水帘用水、生活用水,年用水量约 4650m3 /a,由滕州市供水管网 提供,不采用地下水,不会对当地水资源储量造成影响;

年用电量约

75 万(kW・h)/a,由 滕州市供电电网提供.因此,本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较少,不会超过当地划定的资源利 用上线的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在《枣庄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枣政字[2014]54 号)的范围内,项目建 设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 本项目符合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中关于 三线一单 的要求. 4. 与《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见表 1.

4 表1项目与《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 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 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 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 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① 本项目位于滕州市级索 镇级翔新能源产业园北首, 千佛阁村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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