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9-01-13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振安分局 丹环安审〔2019〕008 号 关于对《丹东宏德蜡烛制品有限公司改造项 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丹东宏德蜡烛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丹东宏德蜡烛制品有限公司改造项目变 更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 "报告表" ) 已收悉, 结合 "报 告表"及现场察看的情况,我局对"报告表"进行审核,审 批意见如下:

一、 "报告表"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定 的工作内容, 主要结论意见可信, 环保对策和措施基本可行, 可以作为该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丹东市楼房镇楼房路318号. 根据企业生产需求,建设单位拟于厂区西北侧锅炉房新增 0.5t/h生物质燃料供暖锅炉.将现有厂区内两座仓库变更为 蜡烛生产车间,新上两条蜡烛生产线及配套光氧催化装置. 项目生产规模变更为7000t/a工艺蜡烛.

三、在严格落实"报告表" 、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 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 提 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规模进行建设.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本项目为变更项目,生产车间等构筑物建设工作均已完 成,施工期为设备安装调试,故本评价不进行施工期环境影 响分析

(二)运营期

1、该项目新增一台 0.5t/h 生物质锅炉用于生产,需配 套除尘设备,使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需按照报告 表要求配套使用废气收集处理设备,使有机废气排放符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 浓度限值要求.

2、该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厂区设旱厕,定期清 掏,其它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污水不得外排.

3、噪声主要来自于锅炉房鼓风机、引风机以及循环水 泵运转产生的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GB12348-2008)

1 类区标准, 生产设备均应设在车间内.

4、固体废物主要有锅炉炉渣和回收粉尘,按照报告表 要求处理应符合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 期清运.

5、你公司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 管理.

五、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生产工艺或污染 防治措施发生变更,或环评文件报批后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 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 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 行办法》的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振安分局

2019 年4月24 日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振安分局

2019 年4月24 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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