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9-01-01

(二) 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 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 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 无法执行的.

(三) 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 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 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 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 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 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 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 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 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该案件中,该企业在实际有能 力偿还部分贷款的情况下,拒不执行 法院关于偿还银行贷款的民事判决, 企 业负责人还通过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账 户转移该企业收到的租金收入, 其行为 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 严重的情况,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有一种罪叫拒不执行判决罪 随着社交媒体进入前所未有的活跃期,从社交 媒体圈子关注和购买"网红"产品早已成为潮流. 不过,社交媒体并没有筛选机制,使得良莠不齐的 "网红"产品一同涌现出来.如何辨别真假"网红" 产品?又该如何进行监管和引导?这考验着市场参 与者和监管部门的智慧. "网红" 产品火热背后存隐患 营销套路深如何辨真假 有媒体报道,为了打造"网红" 产品,推手们真是脑洞大开:线上花 钱刷"赞",线下雇人在门店排长队,夸大产品的功能;

虚构各种奇葩 的荣誉,自抬身价;

合成加盟代理商 " 喜提车房"之类的照片,虚假炫富.其中有些营销手段已经涉及到违 反广告法. 一位自媒体人日前爆料称,生活 方式类的博主如旅游、美妆、时尚等 数据造假非常普遍.在中国时尚类榜 单50 强的博主中,至少

11 位博主的 数据存疑. 此外, "好评"造假也不新鲜.据 某资深写手透露,在一些热门社交平 台上,都有职业写手、网络大 V 等通 过写"用后感"制造"网红"产品, 但实际上写手并没有用过这些产品. 目前,国内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 规来约束"网红"产品推手们所采用 的营销手法,但对社交平台提出了 一些规定.如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 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等规定,为"网红"产品提供服务的网 络平台,有责任和义务对其采取监 管措施.但是,由于"网红"产品 往往可以带来巨大的流量,很多社 交平台对这种营销行为也是睁一只 眼闭一只眼. 但从长期看,问题"网红"产品 赚一把就走、追逐短期利益的行为, 会导致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不仅损害诚信经营,扰乱正常市 场秩序,也让普通消费者深受其害. 一些"网红"产品的抄袭仿冒行为, 尤其值得注意. "网红"营销套路深 "网红"产品实际上也是随着 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大众消费升 级的产物.从"最划算"升级到 "我喜欢"之后,紧随而来的是对 "我喜欢"内容的升级,这是社交 媒体用户从过激消费到理性消费的 必经之路.专家也指出,未来对产 品的体验感和品质感将逐渐取代价 格与名人效应,最终成为左右用户 选择的重要因素. "网红"产品也会因为市场的 调控能力 (例如销量、口碑) 而优 胜劣汰,因此要想长远发展, "网红"产品同样需要抓住"品质"和 "体验"这些重要因素进行升级换 代,从专注流量到专注产品,抓住 "网红"产品的"品质爆点" ,做经 得起检验的爆款产品.这种思维才 是"网红"产品畅销不衰的不二法 门,也符合商业市场的规律. 对于市场监管,专家则建议要 对"网红"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 建立诚信追溯机制,一旦失信将永 远被贴上失信者的标签,让其在商 业市场上寸步难行. 《人民日报》 海外版/郭笑迎 提高品质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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