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8-12-27

电话: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5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重要提示

1、请各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

2、供应商如认为本谈判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请以书面形式在谈判开始时间

3 天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将视为对本谈判文件要求无 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招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异议.

3、本项目如有澄清或变更及与本次响应性谈判活动相关的一切信息,将及时在 《中国采 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上公开发布,不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谈判供 应商,请各谈判供应商密切关注网站动态,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序号 内容规定1采购人:延津县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新明

电话:0373-7799118

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敏

电话:15516575812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与通泰路交叉口

3 项目名称:延津县

2018 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项目(二次) 项目地点:延津县境内

4 供应商资质要求:详见谈判公告

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含漏项部分)

6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7 工期:60 日历天(每逾期一天罚款人民币伍万元)

8 质量:合格

6 9 质保期:一年

10 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类似业绩:2015 年4月1日以来

12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单位(10000.00 元/单位) 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详见正文谈判保证金

13 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本,副本叁本(封面标明正、副本),电子文档(U 盘壹份)

14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详见

第一章谈判公告 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详见

第一章谈判公告.

15 招标代理服务费:13000 元,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此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16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捌拾柒万壹仟捌佰元整(871800 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 被否决.

17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由采购人确定;

履约担保的金额:按成交金额的

5 %交纳;

履约担保金的提交时间:成交人需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5 日内以转账形式递交至采购人.

18 工程款支付:工程开工按月进度计量支付,工程进度款最高支付到中标价 80%,剩余工程款待工程 竣工,完成竣工决算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95%,剩余 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项目验 收合格且无质量问题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19 本项目施工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签订合同后

7 日内,将合同送至采购办备案.

20 本谈判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7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延津县

2018 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项目(二次).

2、定义 2.1 采购人: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3 谈判文件:本项目代理机构向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所提供的文件. 2.4 响应性文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递交的为响应本项目谈判文件内容而编制的文件. 2.5 成交供应商:接到并接受成交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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