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8-11-24
云人社通〔2019〕56 号-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开展

2019 年云南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各有关部门,中央驻滇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 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云发〔2014〕1 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 通知》 (云人社发〔2014〕84 号)精神,现将

2019 年云南省享 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下简称"省贴" )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

2 -

一、范围对象和推荐条件 在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单位和中央驻滇单位中,热 爱祖国,遵纪守法,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在生产一线从事 技能工作,且近两年来工作业绩、成果、贡献突出,并具有高 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技能人才.

具体选拔条件按"云人社 发〔2014〕84 号"文件规定执行. 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推 荐选拔范围;

现担任副厅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厅级及 其以上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 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 予推荐选拔. 已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荣誉和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参加享受省政府特殊津 贴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选拔;

已获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 人员荣誉的人员不再参加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的 申报选拔. 离退休后又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考虑. 技能人才一般应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人员.

二、推荐程序

(一)各部门(单位)应在下达的推荐名额内认真组织推 荐选拔工作.申报人选确定后须经公示无异议,并征求纪检监 察机关意见后,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3 -

(二)非公经济单位按属地原则,由各州(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推荐.

(三)离退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须经州、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原单位审核并在申报表上提出推荐意见 后,送省老科协统一审核推荐.

(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 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评审.

(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申报人员专业情况, 从省政府批准组建的云南省选拔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评审委员会中选取专家,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和贡献进行 评议推荐.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政府审批.

三、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时间要求 请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开 展推荐申报工作,并于

2019 年5月30 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省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 1.综合报告

1 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专家评议、公示等 情况.综合报告须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 2.《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报表》一式

2 份. 《推荐享 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一览表》1 份,电子文档发送 -

4 - 至联系人邮箱.相关表格可到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网址:www.ynhrss.gov.cn) "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3.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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