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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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 年2月底前须完成的应急资源普查填报. 1.各级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水利、文化和旅 游、市场监管、粮食储备、人防、能源、气象、国防科工、煤矿 安全监察、地震、邮政、民航安全监管部门,填报本部门应急预 案、应急物资. 2.国家和省级开发区(园区) ,填报管委会应急预案、应急 物资. 3.通讯、铁路运输、民航、城市轨道交通、电力生产行业 企业,填报企业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4.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民爆行业规模以上企 业,填报企业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5.4A 级及以上风景区(景点) ,填报本景区应急预案、应 急物资. 6.其他应急救援队,填报本队伍应急信息.

(三)2019 年3月底前须完成的应急资源普查填报. 1.乡镇政府(街道) 、开发区(园区)填报本级政府/管委会 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2.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民爆行业规模以下企 业填报企业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非企业)填报本单位应急预案、应 急物资. 4.其他风景区(景点)填报本景区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四)2019 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应急资源普查填报. ―

5 ― 1.行政村(社区) ,填报本村/社区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2.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企业,填报 企业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3.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应当编制应急预案的部门、单 位和企业填报相关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4.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查漏补缺,全面完成应急预案、 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的普查填报工作.

五、有关要求 此次普查工作正处于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各地、各有关单 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及时将普查文件精神传达贯彻至辖 区和行业领域内有关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普查内容规范填 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因机构改革涉及预案、物资、队伍变动 的,后期及时修改报送. 请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市)区、开发 区应急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

2019 年1月15 日前将普查 工作责任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报合肥市安委办(电 子

邮箱:2442171318@qq.com) . 市安委办普查工作联系人及

电话:祝君,15391934693;

技 术联系人及

电话:祁啸轩,63771822. 附件:1.普查工作责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 《关于开展全省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资源普查 的通知》 (皖安办〔2018〕86 号) ―

6 ― 合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 办公室

2019 年1月4日―7―附件

1 普查工作责任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部门 人员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QQ 号责任人业务联系人 ―

8 ― 附件

2 ―

9 ― ―

10 ― ―

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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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

14 ― ―

15 ― ―

16 ― 合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1月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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