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8-11-13
长青农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江都市浦头镇江灵路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1-1-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股数:2,500 万股

(三)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五)预计发行日期:根据交易所安排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9,892 万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全体股东一致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0 年4月2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 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 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 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1-1-4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392 万股,本次拟发行 2,500 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 股本为 9,892 万股,均为流通股.发行前全体股东一致自愿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 份.

二、经公司

2008 年7月1日召开的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发行上市 前的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截至

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9,263.34 万元(母公司报表数据) .

2010 年1月25 日公司董事会四届二次会议通过

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决定本次不 进行利润分配, 亦不进行资本金转增股本, 滚存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该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预计在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三个月内,并在履行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后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的首次股利分配. 届时将由董事会提出具体分配 方案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等有关政策, 公司抵免的所 得税额如下: 单位: 万元 项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利润总额 11,698.14 10,219.30 4,678.04 抵免的所得税额 - 647.09 1,453.35 实际所得税费用 1,585.35 702.10 96.24 净利润 10,112.79 9,517.20 4,581.80 抵免的所得税额占利润总额比例 - 6.33% 31.07%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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