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8-10-31 |
5 亿元且为地市 级以上分支机构,一次性补贴
400 万元.
(二)物业补贴.对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本部自用的,每平 方米建筑面积补贴
1200 元;
租赁办公用房本部自用的,前3年按照租赁时所属片区(楼宇)租金指导价的 40%逐年给予补贴. 全国性总部补贴面积不超过
20000 平方米;
二级分支机构或地市 级以上分支机构补贴面积不超过
5000 平方米. 不符合开办补贴标 准的证券、期货公司营业部(不包括轻型营业部和服务部) ,可享 受物业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
1000 平方米. 第七条 对新设立或区外新迁入的新兴金融机构给予补贴:
(一)开办补贴.对新兴金融机构总部,实缴资本在
5000 万元-5 亿元(含5亿元)的,按实缴资本的 2%给予一次性补贴;
实缴资本超
5 亿元的,一次性补贴
1000 万元;
总部实缴资本达 到5亿元的二级分支机构,一次性补贴
50 万元.
(二)物业补贴.符合开办补贴标准的,对自建或购买办公 用房为本部自用的,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
1200 元;
租赁办公用 房为本部自用的,前3年按照租赁时所属片区(楼宇)租金指导 ―
5 ― 价的 40%逐年给予补贴.其中,新兴金融机构总部补贴面积不超 过5000 平方米;
总部实缴资本达到
5 亿元的二级分支机构,补 贴面积不超过
1000 平方米. 第八条 金融产业载体扶持措施.经区政府认定、符合本办 法规定的金融产业载体,授予 禅城区金融发展示范载体 牌匾, 并给予物业经营方
100 万元补贴,在三年内按照
30 万元、30 万元、40 万元分期支付.暂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但有意向重 点发展金融产业的载体,经区金融办认定可授予 禅城区金融发 展载体 牌匾. 第九条 金融服务站建设措施.对禅城区重要的创新创业载 体和产业园区邀请专业金融机构或中介组织在其辖内设立的首个 金融服务站(公司) ,给予
20 万元配套金融补贴,分两年支付, 每年支付
10 万元.金融服务站(公司)具体认定条件如下:
(一)受专业园区和镇(街道)经科部门邀请进驻禅城区重 要的创新创业载体或产业园区,有签订委托协议或出具邀请进 驻函;
(二)在载体或园区内设有专门的营业场所和工作人员;
(三)主要职责是为载体或园区内企业提供投融资、上市孵 化、资本运作等金融服务. 第十条 区政府重点引进的金融项目和对禅城区税收做出较 大贡献的金融机构补贴政策,可按照 一企一策 方式报区政府 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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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做大做强扶持措施 第十一条 设立金融发展创新奖, 对在经济发展、 金融创新、 纳税、存贷款和落实地方金融政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 构给予奖励. 金融发展创新奖设置一等奖
3 名, 奖金各
100 万元;
二等奖
9 名,奖金各
50 万元;
三等奖
15 名,奖金各
20 万元;
奖金用于奖励该金融机构高层管理团队.由区金融办向区政府提 交评选方案,具体评选方案于每年
3 月公布,名额可空缺. 第十二条 升级补贴.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由三级及以下分支 机构升级为二级分支机构,且升级后当年纳税额达到
1000 万元 的,一次性补贴
200 万元. 第十三条 搬迁补贴.为鼓励金融总部进一步做大做强,对 纳税达到
500 万元,因业务不断扩大需区内搬迁的银行业、证券 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总部、二级分支机构和其他地市级以上分支 机构、新兴金融机构总部,按照购买或租赁的面积给予搬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