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8-10-26

(三)名词解释 1.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2 和保税监管场所3 (以下简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均设立在中 国境内,在区域内注册成立的企业为我国居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居民)与境外 企业(非居民)之间的货物贸易,属于贸易信贷的货物统计口径;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

1 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以及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之间 发生的收付款.

2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包括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跨境工业区、自由贸 易试验区等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

3 保税监管场所包括经海关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A、B 型)等海关实施保税监管的特定场所. -4- 业(居民)与境内区外企业(居民)之间的货物贸易、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之间(居 民之间)的货物贸易均不属于贸易信贷的货物统计口径.此外,货物是否进出海关特殊监 管区域与是否纳入本制度统计无关.例如,居民买入非居民拥有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货 物,或是居民向非居民卖出存放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货物,均属于贸易信贷的货物统计 口径. 2.离岸转手买卖 离岸转手买卖指我国境内对外贸易经营者从境外主体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境外主体 转售同一货物,但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交易.离岸 转手买卖属于贸易信贷的货物统计口径.离岸转手买卖不同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境物 流货物,两者主要区别在于:离岸转手买卖的货物自始至终未进入我国关境;

而海关特殊 监管区域进出境物流货物进入我国关境,但出于某些原因,暂时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 存放或加工,最终货物离境出口,或者出关运往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出关后在境 内销售. 3.来料/出料加工贸易、进料加工贸易 来料加工贸易指进境的全部或部分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境内企业不需要付款进口, 仅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 动.出料加工贸易是指境内企业将境内原辅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交由境外厂商按 我方要求进行加工或装配,成品复运进口,我方支付加工费的交易方式.进料加工贸易是 指进口料件由境内企业付款进口,制成品由境内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来料/出料加工 以获取工缴费为目的,不转移货物所有权,不属于贸易信贷的货物统计口径;

进料加工的 货物所有权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属于贸易信贷的货物统计口径. 4.易货贸易 易货贸易指不通过货币媒介而直接用出口货物交换进口货物的贸易.易货贸易通常 以货换货,进口和出口同时成交,境内外企业之间一般不会由此产生与之相关的债权和债 务.因此,易货贸易虽属于贸易信贷的货物统计口径,但通常不会产生应收/预收款和应付 /预付款. 5.深加工结转 深加工结转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 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深加工结转业务一般发生在境内企业之间,因此不属于贸易信 贷的货物统计口径.但特殊情况下,若境内企业深加工结转的交易对手为境外企业,则贸 易信贷调查应包含此类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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