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8-10-18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1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2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

一、 公司基本情况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创新矿业 或 公司 )现持有青海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锡铁山镇 法定代表人:臧静涛 注册资本:壹拾柒亿柒仟陆佰贰拾陆万圆整 实收资本:壹拾柒亿柒仟陆佰贰拾陆万圆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业浓硫酸的生产、批发;

农业用化肥(磷酸一铵、 二铵、硫胺)的生产、批发;

铁粉销售.

成立日期:2004 年03 月17 日 营业期限:2004 年03 月17 日至

2014 年08 月08 日

二、 创新矿业股东情况 公司设立后历经多次股权转让,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7,626 万元,公司股东构成及出资情况如下: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3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

1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47,626 83.11

2 青海省格尔木金鑫钾肥有限公司 27,000 15.20

3 朱克敏 3,000 1.69 合计 177,626 100.00

三、 创新矿业重整受理情况 因公司涉及巨额担保债务纠纷,导致公司主要资产陆续被债权 人申请予以查封、冻结及执行,受此影响,公司融资能力全部丧失, 生产建设全面停滞,公司严重缺乏清偿债务及恢复生产所需资金, 生产经营无法得到恢复,且公司资产面临被债权人无序执行的风险. 若任凭此种状态的持续,势必将对公司、出资人、债权人及职工的 切身利益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害.为维护各方权益,经公司股东会决 议,公司于

2013 年8月23 日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西宁 中院 )提出重整申请,西宁中院经审查后,认为公司现实状况符合 破产重整条件,并于

2013 年9月4日以(2013)宁民二破字第 005-1 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了创新矿业的重整申请.同日,西 宁中院以(2003)宁民二破字第 005-1 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 创新矿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企业破产法》 ) 所规定的管理人各项职责, 开展重整相关工作.

四、 创新矿业资产情况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天华评估公司 )出 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3]第1311 号《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4 破产重整所涉及的全部资产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评估报 告》 ) ,以创新矿业重整受理日

2013 年9月4日为评估基准日,创 新矿业现有全部资产在假设破产清算条件下预计可变现价值为 100,916.23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可变现价值为 58,528.71 万元,非 流动资产可变现价值为 42,387.52 万元. 公司资产评估价值为创新矿业在假设破产清算条件下全部资产 的预计变现价值.由于创新矿业主要资产均为专业类化工生产设备 或建筑物,且部分厂房、车间尚未建设完毕,生产设备尚未完成安 装和调试,除公司货币资金外,如对其他资产通过拍卖程序进行现 实处置变现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最终资产的实际可变现价值将可 能低于上述资产评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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