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07-31
粤办函 〔

2 0

1 4 〕5 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 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 ( 市、区) 人民政府,省政府各 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 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 急预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府办公厅

2 0

1 4年 1月

2 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目录1总则

1

1 编制目的

1

2 编制依据

1

3 适用范围

1

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

1 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

2

2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2

3 地方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机构

2

4 专家组

3 运行机制

3

1 监测预警

3

2 应急处置

3

3 调查评估

3

4 信息发布

4 应急保障

4

1 人力保障 ―

2 ―

4

2 资金保障

4

3 通信保障

5 监督管理

5

1 预案演练

5

2 宣教培训

5

3 责任与奖惩

6 附则

7 附件

7

1 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分级标准

7

2 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预警分级标准 ―

3 ―

1 总则

1

1 编制目的 进一步规范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提高防 范、应对大气重污染能力,最大限度控制和减缓大范围、长时间 大气重污染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

2 编制依据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 大气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 、《 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 《 广东省突 发事件应对条例》 、 《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 、 《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珠江三角洲区域 ( 广州、深圳、珠海、 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市,以下简称区域) ,需 要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或超出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处 置能力的大气重污染的应对工作.

1

4 工作原则 (

1 )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作为应对大气重污染的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切实 提升区域大气重污染的联防联控水平,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大气 重污染造成的危害. (

2 ) 区域统筹,属地管理.加强对大气重污染应对的区域 ―

4 ― 统筹领导,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以下简称各地) 实行政府 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对本辖区内的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实施统一 指挥,按照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联动的需要,及时组织落实相关 应急响应措施. (

3 ) 及时预警,快速响应.积极做好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 条件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 况,加强大气重污染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开展大气污染趋势 分析和研判,做好应对大气重污染的各项准备,确保及时、快速 和有效应对. (

4 ) 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建立 部门协调联动,公众广 泛参与 的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 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共同依法依规开展大气重 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

1 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 发生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大气重污染,由省人民政府成立 的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 ( 以下简称省领导 小组) ,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分管副省长. 副组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省气象 局局长. 成员:省委宣传部 ( 省新闻办)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 ―

5 ― 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监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 厅、卫生计生委,省物价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海洋渔 业局、质监局,民航中南管理局、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 南方能源监管局、省气象局、广东海事局,各地分管负责人. 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 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气重污染的应急处置工作. (

1 ) 省委宣传部 ( 省新闻办) :负责相关宣传报道、新闻发 布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

2 )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应急状态下的能源保障工作. (

3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协调电力、成品油和煤炭等 重要物资的运行调控,对成品油和煤炭市场进行监管. (

4 ) 省教育厅:负责组织指导托幼机构及学校 ( 不含技工 学校) 开展学生防护大气重污染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依据当地区域大气污染响应等级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

5 ) 省科技厅:负责指导、协调应对大气重污染技术与设 备的研发. (

6 ) 省公安厅:负责机动车限行,配合检查高污染排放车辆. (

7 ) 省监察厅:负责督促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职, 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的相关工作实施行政监察. (

8 ) 省财政厅:负责保障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所需资 ―

6 ― 金,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 (

9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指导技工学校开展 学生防护大气重污染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依据当地区 域大气污染响应等级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

1 0 )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监测、预报和预警珠江三角洲环 境空气质量,监管工业污染源的排放,倡导污染减排. (

1 1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 制措施,禁止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物等废弃物的违 规露天焚烧;

监督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推广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

1 2 )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大气重污染发生时公共交通运力 保障,落实营运类车船、港口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

1 3 ) 省农业厅:负责落实禁止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的露天 焚烧等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

1 4 )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协调卫生防护和医疗救 治,开展涉及大气重污染防病知识宣传. (

1 5 ) 省物价局:负责与大气重污染相关的社会物资及应急 物资的价格监管. (

1 6 ) 省工商局:负责配合有关单位加强监管违法排污企业. (

1 7 )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台、电视 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健康防护、公众和企业自愿控制措施的宣传 ―

7 ― 工作. (

1 8 ) 省海洋渔业局:负责协调落实渔船的大气污染控制 工作. (

1 9 ) 省质监局:负责配合做好工业锅炉污染治理工作. (

2 0 ) 民航中南管理局:负责参与、指导、协调民用航空器 及机场的大气污染控制工作. (

2 1 ) 人行广州分行:负责维护大气重污染发生时的金融稳 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

2 2 ) 广东银监局: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监管,推进 绿色信贷 ,加大对排污合格企业的支持. (

2 3 ) 南方能源监管局:负责协调落实电厂减产、限产,以 及区域电力调配工作. (

2 4 ) 省气象局:负责气象条件的分析与预报,联合开展空 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与发布,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

2 5 ) 广东海事局:负责协调落实商船的大气污染控制工作.

2

2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境保护厅,负责日常工作.办公 室主任由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省领导 小组指示和部署,指挥、协调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大气 重污染应急指挥机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监测、预报和预警珠江 三角洲环境空气质量,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

汇―8―总、上报大气重污染及应急处置情况,提出启动、变更、终止应 急响应的建议及应急处置方案;

办理省领导小组文电,起草相关 简报;

承担省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

3 地方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机构 各地根据大气污染事件危害程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指挥 机构,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急工作.省有关单 位进行指导.

2

4 专家组 各地环境保护部门成立大气重污染应急专家组,完善相关会 商机制,为大气重污染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科学技术支持.

3 运行机制

3

1 监测预警

3

1

1 监测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 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的 原则,做好空气质量和环境气象常规监测、数据收集、综合分 析、风险评估等工作,对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大气重污染相 关信息,要及时报告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3

1

2 预警 省环境保护部门根据空气质量预报情况,结合气象条件及各 地环境保护部门上报的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进行综合研判,组织 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对空气质量及气象条件进行污染潜势分析. 当预判达到Ⅱ级预警启动条件时,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省领 ―

9 ― 导小组副组长决定实施Ⅱ级预警措施;

当预判达到Ⅰ级预警启动 条件时,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省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实施Ⅰ级 预警措施. 实施预警措施后,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大气重污染 发展趋势,并根据发展情况适时提出调整预警级别并实施相应的 预警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

1

3 预警措施 针对不同的预警等级,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实 施相应的预警措施. (

1 ) Ⅱ级预警措施 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受影响区域的公众发布相关消息,告知公 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 建议,特别是提醒易感人群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

2 ) Ⅰ级预警措施 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相关值班人员

2 4小时上岗, 保持通信畅通,加强监控,对大气重污染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及时做出预测预报,增加向公 众发布通告的频次.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学校、医院、体育场(馆) 、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点) 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好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的 ―

0 1 ― 接收和传播工作.

3

2 应急处置

3

2

1 信息报告 各地空气质量预报显示将发生大气重污染事件时,当地人民 政府必须在两小时内将相关情况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气重 污染即将或已经发生时,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 需要,及时向相关地级以上市通报大气重污染事件最新动态,相 关地级以上市要及早做好大气重污染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3

2

2 响应启动 按照大气重污染事件的危害程度、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 Ⅰ级、Ⅱ级两个等级. (

1 ) Ⅰ级响应 Ⅰ级预警发布后,省领导小组立即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和专家 进行分析研判,对区域大气污染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 评估,并报请省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省人民 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 命令. (

2 ) Ⅱ级响应 Ⅱ级预警发布后,省领导小组立即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和专家 进行分析研判,对区域大气污染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 评估,并报请省领导小组副组长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向各有 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

1 1 ―

3

2

3 响应措施 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 性污染控制措施和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发生大气重污染的地级 以上市,除执行当地的城市应急响应措施外,要按照本预案的规 定执行相应的区域应急响应措施.城市应急响应措施严于区域应 急响应措施时,当地要执行相对较为严格的应急响应措施.

3

2

3

1 Ⅱ级响应措施 (

1 ) 健康防护措施 在区域内主要媒体发布健康防护警示:提醒哮喘病人、呼吸 道疾病患者、婴幼儿、老人、孕妇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减 少或停止户外运动;

建议中小学停止户外体育运动;

建议一般人 群尽量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

出行时尽量避开交通拥 堵地区;

减少举办大型会展或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 (

2 ) 建议性污染控制措施 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愿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 放,建议性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①公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出行时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 具;

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减少汽车上路行 驶,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所有黄标车减少或停止上路行驶,党 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公务车

3 0 %. ②公众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家庭用品和装修用品 ( 如涂 料、油漆等) 的使用. ―

2 1 ― ③空调、冰箱等各类家用或商用耗能设备调节到节能模式. ④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鼓励有机 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优先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 材料;

燃煤或燃油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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