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8-10-07
邹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 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邹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 年食品安 全监督抽检项目,预算为壹佰壹拾伍万元整(?1150000 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 定.

(二)投标人须为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食品检验 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且有能力完 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能够独立承担 法律责任.

(三)在山东省内设有食品检验实验室,具备与检验检测任 务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及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 能够保 证检验检测质量.

(四)具有与承担任务相匹配的工作人员、仪器设备、实验 室环境设施、 采样工具及设备等, 能按时保质完成抽检监测任务.

(五)具备数据处理及分析评估能力,能分析研判检验检测 数据并编制结果分析报告.

(六)实验室质量控制严格,近3年未发现编造检验数据、 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现象;

近3年未受到经省市局查证核实的投 诉;

上年承担的政府委托检测任务中,未发生所有检测品种批次 检验结果全部合格的情况, 或者监督抽检复检结论多次被推翻等 影响政府公信力的情况;

自觉接受委托方组织的质控考核、现场 检查和比对实验等工作安排.

(七)对检验检测结果和数据保守秘密,近3年未发生过数 据泄露事故.

(八)提供中国计量认证(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CMAf)资质扫描件,且资质认定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食品及相 关产品抽检品种、项目、批次计划表》(见下方附件)中指定的采 购范围内食品细类检验项目中不低于 95%的检验资质.同时,必 须满足不低于

20 个食品大类中全部细类的所有项目检验资质, 不符合该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有效原件提交审查)

(九) 符合国家规定的承担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其他要 求.

三、项目要求

(一)本次招标计划确定

3 家公司承担县食药监局

2018 年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二)入围公司以最低报价公司的报价为合同价,如有不同 意者按报价低者顺延,3 家入围代理公司业务量由大到小按价格 从低到高排名.

(三)投标人的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有关本 项目服务所需的人工工资、劳务费、食宿费、员工培训费、交通 费,购买样品费用、必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和耗材 费用,本项目投入设备的摊销费、税金、合理利润等政策性文件 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如有临时抽检任务计划, 由县食药监局安排入围

3 家公司完 成,检测费用按合同价格执行. 如需增加检验项目,不再另外增加检测费用,仍按照合同价 执行.

(四)检出报告时限:自抽检结束 7-15 工作日内,以检测 报告寄达为准.

(五)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无论投标人是否踏 勘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 险和义务已作了解, 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 的条件.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六)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 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 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 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 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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