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8-09-3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加工

100 万平方米玻璃深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山东省耀皮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4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 的单位编制.

⒈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符 (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⒉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 止地点. ⒊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⒋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⒍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 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 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 影响的其它建议. ⒎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 目,可不填. ⒏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加工

100 万平方米玻璃深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省耀皮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洋洋 联系人 陈洋洋 通讯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鲍沟镇杨村村北玻璃产业园 A2C2-5 号 联系电话

13863273625 邮政编码

277522 建设地点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鲍沟镇杨村村北玻璃产业园 A2C2-5 号 立项审批部门 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代码 2019-370481-30-03-012398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509 其他玻璃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2554.15 平方米 建筑面积 2538.39 平方米 总投资

300 万元 环保投资

7 万元 所占比例 2% 评价经费 / 投产日期

2019 年7月1项目由来 山东省耀皮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鲍沟镇杨村村北玻璃产业 园A2C2-5 号,租赁滕州华凯置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玻璃深加工.项目总投资

300 万元,租用厂区及占地面积 2554.15 平方米,建筑面积 2538.39 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 括生产厂房

1 座,厂房内部隔断分区生产区域和办公区域.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加工磨边 玻璃、钢化玻璃、喷砂玻璃及夹胶玻璃

100 万平方米玻璃深加工制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 环境 影响报告表 .因此,项目投资方委托我单位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 托后,我单位有关技术人员立即展开工作,经过认真的现场踏勘、调查和有关资料的收 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政策、法规要求,从本项目及周边环境实际出发,分析 项目建设与运营对环境的影响,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编制依据 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修订,2015.1.1 实施);

2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7.2 修改,2016.9.1 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 修订,2016.1.1 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修订,2018.1.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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