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8-09-21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南京市规划局宁城规字〔2018〕4 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治理若干问题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园区)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局各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总队: 为进一步提高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效率, 规范和简化我市 违法建设的查处程序,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 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城市管理局和市规划局联合拟定了《关 于加强违法建设治理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 ,现印发你们,望 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 《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治理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南京市规划局

2018 年9月6日2018 年9月6日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南京市规划局

2018 年10 月9日印发

1 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治理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效率, 规范我市违法建 设的查处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江苏省 城乡规划条例》 、 《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 《南京市城市治理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涉嫌违 法建设行为治理的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以下简称城管局) 与规划局 (分局)职责分工: 城管局负责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定, 未取得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或未按照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或临 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失效仍进行建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规划局 (分局) 负责对违法建设及其对城乡规划影响程度 的认定, 以及经批准获得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的许可实施情况 进行检查.

二、 城管局经初步调查发现以下情况的, 不列入违法建设 认定与查处范畴:

(一)按照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原则,下列情形无需重复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 1.仅对路面、路缘石、侧石、绿化、隔离栏等进行局部维 修、出新,不改变道路线形、断面的;

2.不改变管位轴线和管径的地下管线局部更新;

3.雨水口连接管、入户管等零星管线;

以上无需重复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事项由市规划 局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定期研究进行修订增补后公布.

(二) 按照现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 下列情形尚未 明确纳入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 1.在加油站、 停车场等经营区域范围内设置的一体化洗车 设备;

2.住宅建筑外墙空调架、雨棚、防盗窗、单层太阳能设备 等设施;

3.建筑内部装修(不包括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 构、主体结构) ;

4.无烟灶台、室外烟道、中央空调室外机隔音改造设施;

5.业主在专有使用权范围内设置的宠物棚、鸽舍、围栏等 设施;

6.简易通信天线、车辆进出道闸、交通信号灯、护栏、电 子警察等道路交通管理设施;

7.各类标志、标线、界桩、监测和监控设施;

3 8.大中型或受保护的建筑物外立面装修以外的建、 构筑物 外立面装修;

9.简易公共自行车亭、公交车亭、门岗;

10.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规定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的其他建设工程. 以上行为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 建筑安全、 城市市容容貌、 户外广告、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则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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