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8-09-19

东莞市积极开展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将环境监测转为政 府购买服务,大力推动监测产业发展.加强环保综合协调能力建 设,佛山、肇庆、清远等多个市设立环境保护委员会,落实部门 一岗双责 制,构建 大环保 工作格局,环境保护参与综合 决策能力显著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境质量状况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有差 距.虽然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但是河 源、梅州、阳江、清远、揭阳、云浮等粤东西北城市环境空气质 量出现下滑势头;

全省仍有 17.7%的省控断面水质不达标,8.1% 的省控断面水质为劣Ⅴ类,相当部分城市内河涌水体黑臭现象明 显,群众反响强烈;

土壤重金属污染日益引起关注,韶关大宝山 矿、董塘,汕头贵屿,清远龙塘等工矿业废弃场地周边的土壤污 染问题突出;

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仍不完善, 农村 脏 乱差 现象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环境质量状况与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的要求尚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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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监管水平与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不相匹 配.当前,环境监管主要依靠传统手段,对 互联网+ 、大数 据、卫星遥感、无人机船等先进信息技术的创新融合应用才刚刚 起步.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信息、宣教、固体废物、机动车 排气等管理体系不健全,人员不足,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环境管 理能力薄弱, 全省县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仅为 37%, 其中粤东西北地区只有河源市东源县、紫金县、汕头市龙湖区通 过标准化验收.环保机构尚未延伸到乡镇一级, 小马拉大车 现象普遍存在,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环保监管任务要求.

(三)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与生态文明建设需求不相适应.环 境保护领域改革进入深水区,体制机制创新受既有格局固化的制 约加剧, 制度障碍与藩篱仍未根本破除. 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分散、 多头管理现象突出,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的难度加大.现行以 块为主的环境管理体制容易受到当地政府行政干预,地方政府环 保责任难以落实.环境治理主体单一,市场、社会组织和公众的 参与度不够,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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