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8-09-12

1 ― ?????????????????????? ???????????????? 粤环审〔2016〕534 号 东莞福田绿洲供热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集中供热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 (以下简称"报告书" )等材料收悉.

经研究,批 复如下:

一、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集中供热项目选址于东莞市 沙田镇,拟建设 4*100 吨/小时燃煤锅炉(三用一备) ,供热范围 为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

二、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于

2016 年9月12 日组织专家对报 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关于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 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认为,经修改后 的报告书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 内容,以及提出的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合理,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2016 年9月30 日,我厅厅长专题 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对经修改后的报告书的审查.你公司应按照经 修改后的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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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东莞市环保局和我厅环 境监察局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 年11 月7日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统计局,东莞市环保局,省环境技术中心,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 年11 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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