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8-09-11
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的通知 鄂人社发〔2018〕30 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 有关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鄂办发〔2017〕60 号)精神, 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减少重复评价, 降低社会用人成本, 现就我省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 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通知如下: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 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验 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 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

13 项准入类职业 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 的职称(见附件),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卫生技术、经济、统计、会计 (审计)、通信、计算机软件、出版、翻译、船舶等

9 项职业资 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其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 职称制度有关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三、国务院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 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仍然有效, 对应工程系列质量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四、用人单位是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主体,对于符合上述 对应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 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其他未对应的专业技 术类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政策执行.

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和评委会做好职称与 职业资格对应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 创造创业活力.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负责解释.今后,如本通知与国家出台的有关职称与职业资格对 应关系新规定不符的,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 年6月21 日 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 序号 准入类职业资格名称 对应职称名称

1 注册消防工程师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

2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

3 房地产估价师 经济师

4 造价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5 注册城乡规划师 工程师

6 注册验船师 A 级:工程师 B 级: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 C 级:助理工程师 D 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7 注册计量师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

8 注册安全工程师 中级:安全工程专业工程师 助理:安全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

9 注册测绘师 工程师

10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或审计师

11 注册建筑师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

12 建造师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

13 勘察 设计 注册 工程 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 工程师 注册化工工程师 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 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工程师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工程师 注册冶金工程师 工程师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工程师 注册机械工程师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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