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8-09-04
1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

2018 年五月份农村环境卫生 综合整治专项督查考评工作情况的通报 (代拟稿) 各区人民政府,桂林洋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 号)、省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垃 圾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琼建村[2016]47 号)、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 省农村垃圾治理考核验收办法》 的通知 (琼建村[2016]48 号) 等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我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 评工作的长效机制,2018 年5月1日至

31 日,市环卫局委 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市农村环境卫生进行专项督查考评.

经市 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考评人员及考评区域.成立以市民调中心主任为 第一责任人的考核组,考核组下设

4 个考核小组,考核人员 共计

15 人,分别负责相应区域的考核.详见表 1. 表1考评人员及考评区域分工明细表 序号 组别 考评区域 考评人员

1 第一组 秀英区 张文英、钟开胤、林芸民、杨程智

2 第二组 美兰区 黄文、陈思宇、李周铭、张桓

2 3 第三组 龙华区 周修育、王永斌、杜书良

4 第四组 琼山区 丁成瑞、林师锦、吴宾、辜武明

(二)考评对象和考评范围.本次督查考评范围包括全 市4个行政区

22 个镇墟及桂林洋开发区,覆盖全市

139 个 行政村及

626 个自然村.样本点位详见表 2. 表22018 年5月份农村环境卫生督查考评点位分布表 行政区 序号 镇 行政村 自然村 秀英区

1 石山镇

6 19

2 东山镇

4 16

3 永兴镇

4 16

4 长流镇

6 20

5 西秀镇

9 21

6 海秀镇

6 6 小计

6 35

98 龙华区

1 遵谭镇

5 27

2 龙桥镇

7 29

3 龙泉镇

11 32

4 城西镇

8 9

5 新坡镇

6 23 小计

5 37

120 琼山区

1 云龙镇

7 36

2 甲子镇

6 30

3 大坡镇

4 29

4 三门坡镇

4 35

5 旧州镇

5 24

6 龙塘镇

7 31

7 红旗镇

4 23 小计

7 37

208 美兰区

1 大致坡镇

5 48

2 灵山镇

8 32

3 三江镇

3 40

4 演丰镇

7 40 小计

4 23

160 桂林洋开发区

1 1

7 40 合计

23 139

626 3

(三)考评内容.考评内容参照《海南省农村垃圾治理 考核验收办法》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场考核验收评价 表》 .具体包括:全面督查镇墟环境卫生和农村的田间地头、 镇村道路、空地等区域是否有陈年积存垃圾;

主要道路沿线 是否有临时性垃圾堆放点;

坑塘沟渠是否有漂浮垃圾;

农户 房前屋后是否有随意倾倒垃圾现象;

是否有垃圾直接焚烧现 象;

是否有直接将垃圾倾倒于河、沟、塘现象;

保洁员配备 及管理等情况.

(四)考评方式.采取实地查看为主,查阅资料为辅的 方式,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任何环境卫生问题,即通过 城 管通 手机进行定位拍照,上传至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由 系统后台派发至区环卫局和相关环卫服务企业整改、反馈, 同时编写质量考核微文存档备查,作为村镇考核评分的原始 依据.督查考核以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进行.通过 明察暗访、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考核对象实行量 化打分,并将每次的督查结果纳入年终的考核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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