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9-09-01
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编制技术规定(试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月前言本技术规定由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建质函〔2016〕247号 )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 度改革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67号)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旨在实现房屋建筑工 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多审合一 、 多图联审 . 本技术规定对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 件编制作出了具体规定,是开展 多审合一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的技术依据. 本技术规定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并管理, 由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向湖 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反映,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 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郭健、黄频刘子毅、丁江弘、郑少平、张杰、毛颖杰 刘小湘、唐大年、刘剑、刘阜安、周宏扬 李成、张宁、孙义、郭诗琪 刘泽龙、 段煜钦、张铭传、王德成 汪刘英、卜志宏 陈滦. 审查人员: 王四清、唐明雄、周孝思、朱晓明、姚志强、段正湖 袁建新、向宏、吴斌、汪建军、周岚、帅卫红 赵勇、任向军、周维天 目录目录.3

1 总则.4

2 一般要求.5

3 图纸.6 3.1 总平面.6 3.2 建筑.9 3.3 结构.19 3.4 建筑电气.32 3.5 给水排水.42 3.6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56 3.7 热能动力.66 3.8 建筑幕墙.69 3.9 建筑智能化.73 3.10 室内装修.80

4 计算书.86 4.1 节能与绿色建筑计算书.86 4.2 结构计算书.88 4.3 建筑电气计算书.90 4.4 给水排水计算书.90 4.5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计算书.91 4.6 热能动力计算书.92 4.7 建筑幕墙计算书.93

5 建筑信息模型.95 5.1 一般要求.95 5.2 常用术语.95 5.3 建筑信息模型交付要求.96 附录 A 建筑工程项目建筑信息模型 设计说明书封面.102

4 1 总则1.0.1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 多审合一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保证设计文件 的质量和完整性,并满足全省 多图联审 改革需要,依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1.0.2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 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1.0.3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湖南省各级 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其中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4 当工程设计合同中约定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另有要求时,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 同时满足本规定和工程设计合同的要求. 1.0.5 本规定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 计,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0.6 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 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 由其他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5 2 一般要求 2.0.1 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各专业设计图纸、各专业计算书、以及工程设计合 同约定的其他设计文件或技术资料(如工程预算书、建筑信息模型等),设计 图纸含图纸目录、说明、设计图纸和必要的设备、材料表. 2.0.2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总封面标识内容应包括: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的设计编号、编 制单位名称、编制单位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 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设计文件交付日期.

1 总封面及图纸;

2 计算书;

3 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的其他设计文件或技术资料;

2.0.3 所有设计图纸的签字栏应包括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人、 制图人、校对人、审核人的打印名字及手写签名.已经启动注册人员签字盖 章的专业,还需有注册人员签名.有其他相关专业配合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 件,应由各相关专业设计人员进行会签.

6 3 图纸3.1 总平面 3.1.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 设计图纸. 3.1.2 图纸目录 应先列新绘制的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和重复利用图. 3.1.3 设计说明 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 如重复利用某工程的施工图图纸及其说明 时,应详细注明其编制单位、工程名称、设计编号和编制日期;

列出主要技术 经济指标表,说明地形图、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等设计依据、基础资料.工程项 目分期实施时,应明确说明分期依据. 3.1.4 总平面图

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 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 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 ,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 线等的位置;

4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 , 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地下建筑物等的位置、名称、层数;

5 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 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

6 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道路、围墙、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 护坡等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如有消防车道和扑救场地,需注明;

7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 建筑物、构筑物使用编号时,应列出 建筑物和构筑物名称编号表 ;

9 注明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注 明与测量坐标网的相互关系) 、补充图例等;

10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表达建筑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建筑 面积) 、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经济性指标参数.

7 11 建构筑物一览表,列明栋号、名称、层数、高度、计容建筑面积、建筑 基底面积等信息.

12 表达场地内消防车道、消防回车场、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布置,包括 消防车道宽度、坡度、转弯半径,消防回车场的设置及尺寸,消防扑救面、消 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及尺寸;

标注建(构)筑物之间的间距;

标注消防控 制中心的示意位置;

13 带有人防地下室的工程,总图应满足《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要 求及图样》08FJ06第2.4.

5、2.4.6条要求.

14 工程项目分期实施时,应绘出分期界线,并标注其准确位置. 3.1.5 竖向布置图

1 场地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2 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3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地下建筑的顶板面 标高及覆土高度限制;

4 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以及景观设计中,水景、地形、 台地、院落的控制性标高;

5 道路、坡道、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路面 中心和排水沟顶及沟底) 、纵坡度、纵坡距、关键性坐标,道路表明双面坡或单 面坡、立道牙或平道牙,必要时标明道路平曲线及竖曲线要素;

6 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的主要设计标高及护坡坡度;

7 用坡向箭头表明地面坡向,当对场地平整要求严格或地形起伏较大时, 可用设计等高线表示,地形复杂时宜表示场地剖面图: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50 亩且场地高差大于等于20米的场地或者场地坡度在≥10%时,应绘出场地1~2个 典型剖面关系图;

建设场地坡度在≥5%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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