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8-08-11

5、 本次采购的产品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供应商所提 供的产品必须在最新一期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范围内.

6、 本次采购的产品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 优先 选择最新一期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内的产品.

7、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

8、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执 行. 固始县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构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11 页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三部分中所述的产品及伴随服务.

2、定义 2.1 招标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2 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合格投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中标人: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5 货物: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包括维护设备正常运行的专用 工具或必备工具以及后续售后服务.

3、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政 府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产品及服务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项目要求 (4)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5)合同 (6)投标文件格式 4.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须知 中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规范,按 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废标的风险. 4.3 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废标.

5、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7 日前以书面形式 (包括信函、传真)通知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需加盖单位公章).河南省鑫诚工程管 固始县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构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12 页 理有限公司将视情况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函发给购买招标文 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 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3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三、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投标,不得有任何违法行为.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 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7、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的投标. 7.2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机构将在发出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后以转账形式退还,不 退还第三方单位(凭收据原件,提供公司对公账户). 7.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退还给中标人 投标保证金. 7.4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7.4.1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自行撤销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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