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08-10 |
1 亿件室内 LED 照明及 1.
5 万件显示屏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江苏瑞普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 年01 月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制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 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 (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 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际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 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 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 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 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 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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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1 亿件室内 LED 照明及 1.5 万件显示屏项目 建设单位 江苏瑞普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华仁喜 联系人 范军长 通讯地址 连云港灌云县经济开发区浙江路
8 号中小企业园
5 号楼 联系电话
18252053363 传真 邮政编码
222224 建设地点 连云港灌云县经济开发区浙江路
8 号中小企业园
5 号楼 立项审批部门 连云港灌云县发改委 项目代码 2018-320723-39-03-570908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974 显示器件制造、 C3872 照明灯具制造 占地面积(m2 )
20000 绿化面积(m2 ) - 总投资(万元)
5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6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 例(%) 0.52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4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1、主要原辅料: 本项目为
1 亿件室内 LED 照明及 1.5 万件显示屏,主要原辅材料为 PC 粒子、锡膏、 焊丝、锡条等,具体见表 1-2.
2、主要设备: 详见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见表 1-4. 名称消耗量 名称消耗量 水(吨/年)
4500 柴油(吨/年) / 电(千瓦时/年)
60 万 燃气(标立方米/年) / 燃煤(吨/年) / 其它/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废水类型:生活污水;
排放总量:3600 m3 /a;
排放去向: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进灌云县经济开发 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2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江苏瑞普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连云港灌云县经济开发区浙江路
8 号中小企业园
5 号楼,成立于
2018 年01 月.主要经营照明节能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 服务;
照明器具制造. 江苏瑞普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决定在连云港灌云县经济开发 区浙江路
8 号中小企业园投资
5000 万元建设年产
1 亿件室内 LED 照明及 1.5 万件显示 屏项目,该项目现已获得连云港灌云县发改委备案,备案号为灌云发改备【2018】265 号,项目代码为 2018-320723-39-03-5709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2014]9 号令,2015 年1月1日施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主席[2016]24 号令,2018 年12 月29 日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682 号令,2017 年10 月1号施行)的有关要求,本项目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