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8-08-09

4、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关于公司 〈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 〈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 《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授 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有关规定,激励对 象获授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 《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公司激励计划 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 三)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4月29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78元/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 A股)股票.

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共49人,授予数量466.00万股,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比例 占本计划公告 日股本总额的 比例

1 陈友梅 董事、副总经理

40 8.58% 0.17%

2 陈志海 副总经理

40 8.58% 0.17%

3 翁林彦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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