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8-08-09

1 ― 自贡市环境保护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自环准许〔2017〕28 号 大安区新新屠宰场: 你公司报送的《大安区新新屠宰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 )收悉.

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 如下:

一、项目已迁至自贡市大安区新店镇新店村七组完成建设, 拆除原大安区新店屠宰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

280 平方米,建设一条自动机械化生猪屠宰加工生产线,购Z全 套生猪屠宰设备,配套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环保设施等,年 屠宰规模为

2500 头.项目总投资

90 万元. 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性质、规模、工艺、 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 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 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 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污染防治措施 及以下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

二、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按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 ―

2 ― 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 (自规建住发〔2014〕175 号)和 《报告表》的要求,严格施工现场管理,认真落实"六必须,六 不准"要求,文明施工;

建筑垃圾和土石方进行封闭式运输,在 运输过程中严防撒漏. 2.在项目范围内一律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防止煤烟污 染. 3.项目焚烧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会同锅炉废气经

15 米排气筒排放. 4.《报告表》要求以屠宰车间边界为中心划定

100 米的卫生 防护距离,此范围现有两户居民,建设单位已与其达成共识,同 意项目建设;

该范围内今后不得新建医院、学校和居民点等环境 敏感建筑和设施,新建设项目应注意与本项目的环境相容性;

当 地有关政府部门应将本要求作为今后项目所在区域规划建设的 依据,严格执行有关要求.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1.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

项目污水只设一 个排口,应具备监测采样条件. 2.在施工现场设Z符合规范的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 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 3.项目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 《肉类加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7-1992) 三级标准后, 排入新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3 ―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1.在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声机具、设备,加强施工机具、 设备的维护保养,避免设备性能差导致噪音增强;

合理制定施工 计划,不得在夜间及中、高考期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防 止噪声污染扰民. 2.通过禁止鸣笛、限速等管理措施和厂房隔声等方式,做到 噪声厂界达标排放.

(四)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1.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废气土石方和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 圾运送至指定的地点妥善处Z. 2.项目产生的猪粪、肠胃内容物等应妥善收集,由当地农民 用作农肥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猪血、 猪毛、皮渣等应妥善分类收集,外售;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除 尘器除尘灰等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Z. 3.不合格猪、副产品及旋毛虫检疫后的废弃物由焚烧炉无害 化处Z. 4.项目隔油池、化粪池定期清掏的废渣、污泥,应消毒后由 环卫部门清运处Z. 5.项目运行中产生的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你单位应主动 配合和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并依法承担以下法律责任:定期 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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