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8-07-18

6 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文山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明磊 注册地址:砚山县平远镇 工商登记号:5326001001273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电网经营趸售区域: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阿舍乡行政区域( 以上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按审 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 . 股权结构为: 云南电网公司持股 51%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9%

三、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依据本公司第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公司与平远公司《 过网费协议》 . 为优化文山平远镇、阿舍乡电 网结构,满足该区域持续增长的用电需求,由云南电网公司在该区域投资建设了

220 千伏鲁都黑变电站,鲁都黑变电站建成投 运后,该区域的

110 千伏电网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区域内的

220 千伏鲁都黑变至

110 千伏永康变电站的输电线路

110 千伏 鲁永Ⅰ回线、鲁永Ⅱ回线和

110 千伏永康变电站由本公司投资建设,目前该变电站的供电客户为平远公司供电营业区范围内 的客户. 根据上述协议,在当前的电网结构下,平远公司通过本公司所拥有的

110 千伏鲁永Ⅰ回线、鲁永Ⅱ回线和

110 千伏永 康变电站向云南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购电,经本公司和平远公司协商一致,就平远公司通过本公司线路及变电站向云南电网 公司文山供电局购电的过网费达成协议:该部分电量过网费电价按每千瓦时 0.03 元进行结算. 协议期限:2010 年1月1日起 至2010 年12 月31 日止.

2010 年1-8 月份,上述过网费约为

600 万元,预计

2010 年全年上述过网费约为

1000 万元左右.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合同双方法定名称: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文山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2、合同期限:自2010 年1月1日至

2010 年12 月31 日止.

3、定价原则:市场定价原则

4、支付方式:过网费按月支付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收取过网费,本公司获得投资建设

110 千伏鲁永Ⅰ回线、鲁永Ⅱ回线和

110 千伏永康变电站的合理收益,对公司业绩 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六、独立董事意见

2010 年10 月28 日,公司

6 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曾鸣、夏清、李鼎玉、郑仰楠、李晓光、张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文山电力第五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文山电力独立董事关联交易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3.文山电力第五届四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4.拟签署的《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文山平远供电有限公司过网费协议》 .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 山电力编号:临 2010-020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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