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8-07-14
CQM?37\3850\01\201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认证规则

0 前言 本规则由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发布,发布日期为:2013 年8月15 日.

2015 年4月10 日第

2 次修订,修改的内容为:格式调整;

1 认证模式 1.1 认证模式 产品检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2 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 认证实施环节:认证委托与受理、产品检验、初始工厂检查、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监督、证书到期复 评.一般情况下送样完成产品检验后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必要时在工厂检查时实施抽样.如认证申请方 可提供符合附件

1 认证依据标准要求、距工厂检查前

1 年内 CNAS 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在免除产 品检验时(免除部分项目检验时除外) ,可在产品评价通过后直接进行工厂检查. 2.1 认证委托与受理 认证委托人按认证单元委托认证,认证单元划分见附件 1.不同认证委托人、不同产品生产者、不同生 产企业(场地)的产品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委托认证. 2.1.1 所需资料 认证委托人准备《认证申请书》和《产品描述》一式两份,一份提交认证机构,一份随样品送至指定 实验室. 《认证申请书》和《产品描述》的信息及随附资料如下. (1) 认证申请书 填写《认证申请书》并提供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 证复印件(如有相关规定) ,产品有效的 CCC 证书复印件(产品在 CCC 认证范围内应提交) ,产品注册商 标证明复印件(如有)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或文件目录)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等资料. (2) 产品描述 产品描述包括委托认证产品信息、工艺流程、组装结构图、说明书、关键部件材料清单等,以及认证 单元内覆盖的系列产品清单及认证单元内各个型号之间的差异说明.提供产品说明书及产品合格相关检验 报告(如有) . 2.1.2 受理 认证机构对认证委托资料进行审核,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签订认证服务 合同;

认证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通知认证委托人补充完善. 本认证规则版权归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 司的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法律要求除外) . 关于产品认证更多信息,请登录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或与以下地址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33 号邮编:100048

电话:010-68437373

网址:http://www.cqm.cn E-mail:pct@cqm.com.cn CQM?37\3850\01\2013? 注:认证产品、生产企业不符合认证要求时,认证服务合同终止. 2.2 产品检验 2.2.1 样品 认证委托人根据认证机构的送样要求在合格产品中选取代表性样品,具体数量见附件 2,将选取的样品 送到指定实验室进行检测.认证结束后,认证委托人可取回样品. 必要时,认证机构指派抽样人员抽取样品,由认证委托人负责送到指定实验室. 从下达检测任务起计算,一般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型式试验,有环境试验项目时可适当延长.因检测项 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在内. 2.2.2 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 检验项目为附件1 中相应标准的全部适用项目 (空气净化器除菌功能的检验项目为依据标准条款4.2.1) . 所有检验项目均符合认证用标准要求时,则判定为合格,如果有

1 项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认证委托人 进行整改后重新送样检测,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则判定为合格,若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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