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8-04-26
常住建 〔 ⒛19〕 14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住宅建设管理下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各相关管理单位: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稳步提高群众居住水平,切 实提升成品住宅施工质量,围绕"促发展、补短板、解难题、精管 理"的`总 体要求,市住建局会同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专题调 研和讨论,并 结合南京等地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就 加强我市成品住宅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1- 新建成品住宅要坚持以绿色、环保、节能为导向,全面加强对 装修价格各案、设计、施工、销售、交付等环节监管,规 范各方主 体行为,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质量首要责任,进 一步提升成品住宅 装修质量和社会满意度.

二、工作要求 1.加 强部门联动.加强住建、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健 全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成品住宅工程的价格执法、 销售行为、施工图审查和现场施工监管等环节管理,共 同提升成品 住宅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住建部门负责加强对成品住宅工程的监督 管理,严把施工图审查关,加 强成品住宅预售管理,加 强工程实体 质量监管,严格督促按图施工,确保成品住宅工程施工质量和使用 功能;

发 改部门负责成品住宅价格各案;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市 场管理、价格执法管理,规 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销售宣传 广告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夸大炒作装修效果、使用劣质装修 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不落实各案价格、随意 降低装修价格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2.落 实主体责任.要全面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 任.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成品住宅装修的第一责任人,对装修质量 安全要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切实对各自承担的 工作履行主体质量责任.施工单位要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 施工技术、标准和审查合格的图纸施工,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和记录.对进场的装修原材料应按规定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 -2- 得投入使用.监理单位应编制成品住宅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采 取主动控制的方法,对 室内装修工程中的质量、安全控制工作进行 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控制,严格落实进场装修材料见证取样复验 工作,对 隐蔽工程、工序间交接进行检查验收,对重`点 部位执行旁 站监理制度,保 证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控制好关键部位、 工序的施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择优选择有经验、善管理的装修设计、施工及 监理单位,进 一步加大对 " 样板套、交接检验、分户验收、竣工验 收"等关键施工环节管理,提高装修设计和施工标准,确 保成品住 宅工程质量. 3,规范价格管理.成品住宅在向发改部门申请价格各案前,应 在财政部门公布的市本级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定J点 服务商目录中 选择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商对装修成本开展造价核算,备案价格不得 超过装修成本加合理利润.价格各案时应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商 出具的造价咨询报告 (含毛坯、装修成本报告). 4.加 强设计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 标准要求进行设计,进 一步加强成品住宅装修设计的源头管理.成 品住宅装修应同房屋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监管、同 步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切 实优 化装修设计环节,如插座位置及数量、燃气管道、燃气灶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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