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8-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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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017151(FJ)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昌县粮食储备中心新建工程 已由 新发改审【2016】88 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新昌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米车间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为新昌县粮食储备中心新建工程大米车间工程: 该工程建筑面积

1763 O, 本建筑地上二层,局部一层,建筑高度为 12.30 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新昌县羽林街道孟家塘村花树湾自然村(新西线边);

2.3 施工总工期:15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造价约

380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类 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 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交易员持 交易证 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时, 应携带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及 汇款凭证复印件, 并缴纳交易席位费

300 元.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已提交新昌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的, 则不须另行提供. 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 件前递交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 并缴纳交易席位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申请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5.2 投标人交易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 应携带 交易证 , 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

100 元.未办理 交易证 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否则拒收投标文 件. 5.3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 及办理 交易证 的相关要求可登陆新昌县公共资源 交易网(www.xcztb.gov.cn)查询下载.

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 截止时间及开 标时间 为2017 年7月18 日15:30.地点 为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室(新昌大道东路

668 号四楼,客运东站边).逾期送达的 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省招标投标网和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特别注意:本项目招标采用 新昌县建设工程电子辅助评标系统 ,投标人必须使用 新 昌县建设工程电子投标工具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提供

24 小时免费 技术服务(林清阳 18058667360).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tb.gov.cn),可能有澄清、 答疑等相关信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昌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工农路

8 号地址: 新昌县鼓山新村 53-1 幢6号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张先生联系人: 杨小姐

电话: 0575-86336793

电话: 0575-86252333 传真: / 传真: 0575-8627011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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